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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張貼者: Writer 0 意見 »
再啟蒙對自治意味


-        香港正經歷降低「自治」高度的過程
-        但不要以為香港聽聽話話, 中央政府就會不會回收權力, 澳門不是很聽話嗎?看看現時澳門享有的自治與民主自由程度是不是比香港高, 中央政府有沒有因為澳門聽話而放鬆對澳門的控制? 當然是沒有
-        現實是國家情況跟以前改變, 政治的發展取向有了不同, 也就需要改變
-        這是中央不願意承認
-        所以才有甚麼一國兩制再啟蒙、愛國愛港要求
-        這些東西在八十年代可一句都沒有提過
-         



2.定義和術語
去之前我們討論的主體,我們要對所謂“自治”,其意義將清除影響的結論,並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明確測量進行細心的定義,
自主一直是困惑和複雜的概念。據說,在自治的話題,幾乎所有的作家(政治學),也沒有明確的讀者(甚至自己)他們真正的想法的意思。
自治的概念通常是在詞典中定義為受自己的規則,從希臘的汽車和NOMOS,它們分別意味著自我和規則或規範。今天,它攜帶不同的含義在各種情況下,不同級的分析,如個人層面上,社會化水平和更普遍的狀態和區域的水平。
在哲學上,自主“,是人類基於個體的理性意志自決的力量。”這也意味著在自然科學的理念下有機獨立性。在法律概念,它被視為給予內部自治政府,以一個區域的人或團體,從而認識到來自國家或中央政府的影響部分獨立。在政治領域,自主擁有受分析的層面很多不同的含義。在個人層面上,這可能意味著在一個人的自己的判斷,這是封閉的自由和自由的理念行事的權利。它也可以指能力管理自己,作為“獨立”的代名詞。在政府層面,這可能意味著一個特定的地域或任何自治實體內獨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權力。

autonomy “is the power of the human being to self-determination based on the rational will of the individual.”

降低「自治」高度的過程

在眾多的歷史學者,馬基雅維利提供上自主定義的明確清晰,深刻的認識。據他介紹,有政治自治的兩種意義。首先是從依賴自由,第二個是電源自我立法。基於這兩點認識,邊沁已經發展了當地的權力理論,他說,每一個獨立的實體,應當取得“contrectation”和“imperation”的力量。 contrectation權力意味著賦予的權利和特權某些先驗規格的權利,或一個人或機構採取行動的自由。和imperation的力量是檢討,修正,並否定或強制執行的權力。
開發當地的電力和自治馬基雅維裡的理解邊沁的理論的基礎上,戈登·克拉克提出了全面的地方自治的理論,這將在本文的分析範式被採用。他的分析是作為它明確解決的地方或地區政府的自主權,這同化於香港特區和政府的局面。
克拉克轉向邊沁的兩名當地權力為兩個基本原則,“計劃”和“免疫”。他認為,
......[F]或自治有任何意義,地方政府必須有能力發起了一系列重要的和瑣碎的問題行為。
而且,
...[A] utonomy也可以理解為一個機構從其他機構的复核權行動自由的能力。地方自治有任何的實力,必須有局部免疫力的領域“
結合本地電源的兩個原則,克拉克確定了四個理想類型的自主權:

與免疫力無免疫力
與主動型12
如果沒有計劃類型3類型4

在他的分析中,1型是完全或完全的自主權,其中4型的特點是完全沒有地方自治的情況。這兩種情況之間,2型和3具有有限的自主權,但有不同的原因。他進一步指出,3型有超過型政策執行2.鍵入2讓地方政府獲得一個完整的權力,在他們自己的利益規範和立法,但使他們的每一個決定接受審查,修改或徹底否定了更高更強的自由裁量權層在州政府。相比之下,三類型提供本地啟動,但權力運作無電源,而不必擔心審查和監督,一旦他們的任務已經確定。因此,他的結論是,一種類型的三名政府擁有更強大的地方自治權不是一種兩級政府通過自由裁量權歸屬。

根據這個概念,我們可以通過測量機構的啟動電源或一個政治實體和干預其他機構或實體的免疫力判斷的自主程度。因此,如果政府有更多的啟動能力和抗外部審查,這將享有較高的自主權,反之亦然。在香港特區政府的情況下,我們會比專注於特區政府的免疫力干預中央人民政府(CPG),它的功率開始自己的政策和立法。



1997年香港回歸後,香港已成為一個特別行政區在中國人民共和國。在“一國兩制”的聯合聲明和基本法blueprinted的範式,香港特區政府享有自治與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高度。
研究了“一國兩制”的制度和最近的憲法案件,據觀察,有理論上的憲法秩序,並在實踐中以之間的分歧。中央政府有最終的權力來干預這應該是香港特區政府通過正式和非正式渠道自治範圍內的事項。儘管經濟自主權保存完好,特區政府的政治和法律上的獨立性受到威脅。按照地方自治克拉克模式,香港政府應同類型三個政府收購其啟動高功率,低免疫力更高的層次。
從近期的憲法發展總結,特區和特區政府意志的程度未來的發展取決於五個因素的延續:對香港特區政府的自治和自由,司法主張侵權的CPG的不干預政策法律原則,以及極化在立法機關和公眾的意見。鑑於目前的因素不變,香港仍然享有一定的自主權越來越多的限制。


在考試結束後“一國兩制”的制度,在基本法和憲法5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明顯的正面,有成文憲法,並在實踐中以之間的分歧。特區政府正享受著比基本法什麼奠定自主權少。
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中央人民政府應當取得主權HK。相反,香港被認為是一個特別行政區,它具有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然而,案件分析有素描另一張照片。在新華社的情況下,我們看到,中央政府在香港中聯辦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之上,並沒有受到任何法律責任。在祥,李的情況下,我們經歷了中國刑法在香港的應用。在居港權的情況下,我們有一個政府誰帶頭破壞和丟棄的司法獨立。在所有四種情況下,我們看到了一個強大的中央權力機構能夠在香港的自主權在任何時候,她喜歡干涉。所有這些都表明,特區政府是如何脆弱的自主擁有。
不過,我們不得對香港自治的保護和“兩制”的原則過於悲觀。在以上三種情況確實表現出對未來發展的趨勢。然而,他們只有一些特定的情況下,這是不常見的發生在香港。
儘管影響到香港的政治決定的潛在力量,中國政府很少行使自己的權力。貌似,中央人民政府有自我控制不干預是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項。在居留權案件的權利,儘管對終審法院的附言這被視為一個挑戰NPC的權威分歧,CPG並沒有主動推翻終審法院的判決。儘管司法機構的獨立性是在幾起事件,其中包括居留權的挑戰,張五常和李的情況下,以及在不起訴仙女士,這些案件是由法律體系處理的個案中只有一小部分。我們可以把這些案件例外。在一般情況下,司法機關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仍不受中國政府最為干擾。更清晰,特區享有的社會和經濟方面的高度自治。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是保存完好,即使在嚴重的經濟衰退。中央政府沒有直接干預經濟秩序在香港特區政府保持滿功率發起的貨幣和財政政策。

為什麼香港沒有正式去殖民化?

香港確實變得愈來愈難以管治:這次七一大遊行的主題是「自己政府自己揀(選)」,遊行人士沿途高叫現任特首下台、爭取公民提名普選下屆特首。面對着像開水鍋翻滾的香港政局和民情,中國大陸官方人士和為數不少的老百姓頻頻發出尖銳指責:「你們如今天天向中央政府要真普選,當年在英國殖民主義統治下,你們為什麼不要求搞民主?」言下之意,是香港人「賤」,「甘當英國殖民主義的奴才」。

表面上看,以上的指責挺符合史實——在英國殖民統治的後半個世紀裏,當全球的殖民地相繼去殖民化、鬧獨立、搞民主的期間,香港卻大體上安安穩穩,沒有風起雲湧的反殖民主義大規模運動。

為什麼香港人看起來「很服英國管,不服中國管」?難道香港人真的特別「賤」、「偏好為奴」?這個大問題必須解答清楚,否則北京的中央政府乃至中國大陸億萬民眾跟香港人都難以化解分歧、理順關係。

我離開中國出去留學的30年之前,正是中英關於香港回歸談判的要害時刻。那時候的我剛剛有機會面對外部的真實世界,諸多重大疑問油然而生,其中最令我難以解釋的難題之一就是:為什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那正是非殖民主義化的最高潮時期——香港偏偏不跟隨全球的民族解放浪潮、走上反殖民主義的大道?為何香港與世界潮流那麼南轅北轍?

過去這些年裏,對好幾個前殖民地的親身觀察和體驗,牽引我找到符合實情的解答。這個至今讓中國官方和無數大陸人民惱火的問題,只能放在整個中國近現代史的大背景下去疏理,才可以悟出真相。

陳佐洱:香港的非殖民化還沒有完成

我們這一代人出去留學時,帶了不少的中共傳統革命思維。其中一個觀念就是:全球20世紀的發展大趨勢、尤其是在二戰後,是非殖民化的過程。按照當時中國人熟悉的毛澤東式語言,就是「人民要自由、民族要獨立、國家要解放」。

很巧合的是,就在今年622日香港市民自發舉行公投前的一天,中國駐港前任高級官員、現任港澳研究會會長的陳佐洱在批評如今的香港政治抗爭一波接一波時強調:香港的非殖民化遠未完成,香港社會還有一些人沒有完全適應這一重大的歷史轉折。可見這些中國官方人士與30年前的我是一脈相承的,被同樣的那個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所困擾——香港的非殖民化還沒有完成。

討論目前香港連續不斷的政治風波,此乃不能迴避的歷史根源。

以下我試圖講清楚的就是:為何當年英國統治香港的時候,香港的華人雖然沒有同等的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卻沒有發生大規模的反殖民主義運動和持續的反抗?這樣的情況即便放在同時期的世界歷史上來看,也是很特殊的,因為殖民主義統治的本質(by definition)就是外來的少數人統治當地的多數人。殖民主義政權一定拒絕普選——只要一搞普選,本地多數人的選票就會結束外來少數人的專權。在幾乎所有的殖民地中,這樣的統治方式都遭到了大的反抗,既有民族主義知識分子的挑戰,也有街頭的民眾抗爭,乃至武裝起來的民族解放運動。

那麼,為何香港缺乏這些,如此特異?

香港相對穩定 逆向反殖潮流

如果觀察二戰結束到1997年這半個多世紀的歷史,會發現反殖民主義和民族自決作為歷史潮流席捲了全世界。二戰前,殖民主義是一種普遍現象,亞洲多處都有殖民地,香港在那時先被英國、後被日本佔領和統治,沒有出現大的反抗也很正常。二戰以後,香港與世界潮流逆向而行,是有深刻原因的,與一水之隔的中國大陸的巨大變遷乃是同一塊錢幣的正反面。

二戰剛結束的香港,日本軍隊留下強佔後的爛攤子,經濟民生處於崩潰的邊緣。日本人撤出後,英國作為宗主國又回到了香港。香港本應該和其他殖民地一樣,藉此時機終結被外來民族殖民的歷史,與中國大陸一起走進後殖民時代。然而當時的中國卻在抗戰結束後,直接進入全面嚴酷的內戰,並未如國共兩黨宣稱的那樣,馬上建立一個民主、自由、和平、繁榮、獨立的共和國。香港本應該出現的反殖民主義的政治社會運動之良機,被中國全面殘酷的大內戰一筆勾銷。

於是,英國殖民統治延續下來。雖然1940年代末的香港經濟民生破爛,好歹還有一個匯豐銀行,銀行的老闆 Robert Morse 把所有能夠籌集的資金,據悉是700萬英鎊,全部支出作為抵押,接收了(redeemed)日本佔領軍濫印發行的貨幣,挽救了瀕臨破產的金融體系,穩定了香港宏觀經濟局面,從而讓香港成為一個能夠和平建設的邊陲之地——它的北邊正戰火紛飛。也就是說,相對內戰之下的中國大陸,香港還是一個相對穩定的避難所:從1946年到1948年,來自內地的資金和勞工促使香港的貿易額翻了一番。

部分中國大陸官方人士會質疑,當年在英國殖民主義統治下,香港人為什麼不要求搞民主。 (亞新社圖片)
部分中國大陸官方人士會質疑,當年在英國殖民主義統治下,香港人為什麼不要求搞民主。 (亞新社圖片)
內地難民帶來香港經濟起飛

等到中國的內戰結束,1949年大陸基本上實現統一,和平的社會秩序建立起來了,此時實為香港反殖民主義的社會運動提供了可能的第二次契機。但立刻中國大陸就進入到劇烈的政治經濟社會革命,這場大革命讓一個落後的社會進行工業化、現代化建設的最重要的階層——企業家、金融家、商人、地主富農、知識分子成為鬥爭的對象。簡單地說,中國大陸在剛剛結束了內戰之際,馬上出現了另外一種形式的戰爭——「階級的戰爭」(列寧語),中國翻譯成「階級鬥爭」,這樣的戰爭雖然不用大砲機關槍,但照樣會讓許許多多的人家破人亡。

而同時期的香港,卻意外收穫了大陸革命局勢的兩大「成果」:資本和勞動力。英國殖民主義政權戰後的措施,只是穩定了香港的局面,尚不足以帶來香港的高速發展。但大陸的社會主義革命高潮,卻提供了香港經濟起飛的基本動力——來自中國內地一波波階級鬥爭的逃亡者。一方面來自東南沿海(特別是上海、浙江)的資本家,為香港帶來了企業家和管理人才以及開辦工商企業的資本。來自其他地區的難民(特別是廣東),則帶來了經濟起飛的另一個要素——廉價勞工。

這就是香港為何在1950年代初以後的20多年裏,未曾湧現大規模反殖民主義運動的第二大原因——大陸一波波逃港的難民潮。

大陸難民剛到達香港,是四等公民——洋人是一等,本港出生的華人是二等,早先來港的華人是三等,經濟權利、更不用說政治權利,是相對匱乏的。但相比於當時中國內地的狀況,在各個可以比較的方面來說,香港還是好得多,因為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宗教信仰、傳統的生活方式是受法律保障的:這些就是基本人權的內容。有了這些基本的人權,然後又可以打工糊口,運氣好的還可以創小業發點財,逐漸地他們和子女還能享受到初步的公費醫療、公立教育的少許福利。你要他們敵視、仇恨、着手推翻香港的基本制度,很難辦到。

有人要問:那為什麼英國殖民主義政權會這樣做?也許有人說香港需要利用他們的資本和勞力來發展當地的經濟,或者殖民主義特別狡猾,以此收買人心。不管原因是什麼,結果是同樣的。當逃到殖民地香港的中國內地人在這裏得到了在他們的故鄉無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以後,他們就會把在此之上進一步的生存、生活、經商、發展機會看得極端重要。

香港的吸引力愈來愈大,試圖逃離內地的難民愈來愈多。僅僅在到1950年代初的幾年裏,就有至少30萬人跑了過來。港英政府也因此設立了「東方柏林牆」,即從1951年起建立香港邊境禁區,與內地完全分隔開。但內地階級鬥爭愈來愈劇烈,土地改革之後,1957年反右運動,後來就是三年大饑荒,再後來是文革。與此相應的,有好幾次大中小型逃港潮,總共約達56萬人次。

文革中逃港的最知名的就是海歸教育家、中央音樂學院院長馬思聰。 1966年文革開始,馬思聰飽受凌辱。1967年,他借到深圳演出的機會逃往香港。他本人則成為以知識分子和知青為主體、長達10年的逃港浪潮的開端。

1971年,寶安縣公安局給上級的《年終匯報提綱》中寫道:「由於大外逃,深圳邊境一線,大望前、馬料河、恩上、牛頸窩、鹿嘴、大水坑等許多村莊都變成了無人村」(《大逃港》,頁164)。當時還有一個恐怖現象,流經廣東、廣西的河流到了香港的入海口,武鬥期間幾乎每天都有從上游漂來的屍體,往往是五花大綁,帶着被虐待的傷痕,都不是自然死亡的。香港居民從報刊上看見照片,或者自己親眼所見,讓他們對北邊的祖籍故鄉驚恐不已,慶幸自己人在香港,沒被捲進這些災難。

199771日香港回歸之前,在北京方莊天則經濟研究所的一個小型報告會上,我第一次提及這個問題,強調說:「香港過去的發展、繁榮和穩定,主要不是殖民主義制度有多麼完美,而是白白得了『比較優勢』的好處——毛時代中國內地的狀況實在是太糟糕了,反襯之下,香港尚可安身安家、打工賺錢,華人老百姓因此不願意起來推翻不太糟糕的港英政權。」聽眾中有英國駐華使館來的人,顯出哭笑不得的神色。

港英殖民的兩個優勢

我以上的歷史釐清,並不是說香港在二戰後一點反殖民主義的風浪都沒有。雖然絕大多數的香港居民不願意趕走英國殖民主義者,但也還有少數的激進分子不甘現狀。香港至少發生過兩次帶有暴力成分的反殖民主義街頭運動,第一次是1956年的右派暴動,規模小一些,是中國國民黨在香港的地下組織促成的。港英政府抓了一些人,把國民黨早先派來的骨幹分子驅逐到台灣,從此以後國民黨在香港發動群眾的力量就完結了。

第二次要大得多,是19675月的左派暴動,主要是受了內地文革的刺激和支持,有人製造土炸彈,引發了街頭的衝突和死傷。港英政府採取果斷措施,抓了上千的人,把最骨幹的力量驅逐到中國內地去,施行了一段時間的特殊街頭保安和交通管制後,事情也大體平息了。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於,毛澤東和周恩來下令內地的文革勢力不可推動香港的群眾運動。

可見,二戰後的幾十年裏,香港沒有出現大規模持續的反殖民主義運動,港英殖民政權還有兩個法寶:第一,對涉及反殖民主義的言論不太理會,一旦付諸街頭運動,就將涉及暴力行動的個人抓起來。第二,把最關鍵的骨幹人物遣送回他們的祖國——你是中華民國派來在香港搞運動的,就驅趕你去台灣;你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指派在香港搞運動的,就驅趕你回中國內地,人歸其主。這第二種方法特別有效,純粹受理想主義鼓舞的群眾很少,而一旦反殖民的骨幹人物被驅趕回他們的大本營,香港本地的社會運動就瓦解了。

中國缺乏港英的比較優勢

我以上對中國近現代史大背景下殖民地時期香港「特異性」的疏理,主要講的道理都是基於人之常情,而非忽悠人的抽象意識形態。

英國治理香港的最後半個多世紀裏,絕大多數香港居民之所以不願意奮起反抗殖民主義,並不是因為殖民制度有多麼完美,更不是因為香港人特別「下賤」,而是因為中國內地長時期多種形式的大動亂——全面內戰、鎮壓反革命、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大躍進、大饑荒、文化大革命等等,使得香港比較起來是一個不那麼可怕的避難所,普通華人在此能夠謀生、發財、寫作、圖進一步的發展。

他們最擔心的是:如果這塊避難所喪失了,他們就會過與故鄉同胞們同樣可怕的那種生活。所以極少數的英國殖民主義者,統治比他們人數多幾十倍的香港華人(在那個時代,華人佔本地人口的96-98%),就比較容易。作為華人,你要是極痛恨英國殖民主義制度,不安於現狀,那你就回你的故鄉去;你要是組織群眾試圖推翻殖民主義制度,港英當局就驅趕你回故鄉。

這樣的比較優勢英國當年有,如今的中國卻沒有——今天香港居民中的絕大多數,你無法讓他們繼續有一種被殖民地保護的心態。他們的普遍心態是:「殖民主義者已經走了,我們要把自己的家園發展得愈來愈好。」對於那些非常不滿目前的香港政治制度、企圖發動群眾改變它的骨幹分子,你也不可能把他們驅趕回故鄉,相反,中國內地政府這幾年來能夠做到的,是堅決不許他們回內地去,怕的是他們在內地鬧事。

不久前我在大陸與朋友、熟人談起英國治理香港比中國治理香港更容易時,非常耐心地解釋過這後面深層次的比較優勢的道理。隨後有聽眾問:那還有沒有可能,為中國治理香港創造出新的比較優勢?我說,除非你能夠告訴香港居民,如果你們不滿意北京的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政策,那就馬上讓北朝鮮來治理香港。只要有這樣的比較優勢,香港立刻就會很服北京的中央政府管治。

你聽起來這是笑話,其實這裏面包含了太多的政治學、社會學、心理學的道理。
- See more at: http://www.master-insight.com/content/article/1955#sthash.DLi55BTr.dpuf


北京與香港:摸索的悖論
專欄 
兩極之間 
丁學良 
6.22民間對政改的投票,據報道投票人數達70萬人。<br/>(亞新社圖片)
6.22民間對政改的投票,據報道投票人數達70萬人。
(亞新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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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本文原刊於本年623日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經作者授權轉載。6月初,一份由中央政府發布的針對香港的「一國兩制」《白皮書》,在本港引起極大爭議。近距離觀察香港超過20年的香港科技大學丁學良教授此時撰寫「香港觀察」系列,本文為第一篇。

最近這幾個月,堪稱是十幾年來香港政治氣氛最火熱濃烈的時段。剛舉辦的6.22民間對政改的投票,據報道達70萬人大關。馬上就出台的佔領中環行動,按組織者計劃,將在71日舉行,為此香港警方已經備下臨時的巨型拘留中心。在這關鍵時刻的前夕,北京的中央政府在1997年後公布了第一個香港問題《白皮書》,一石激起千層浪,巨浪還在滾滾而來。

《白皮書》一公布,最新的香港大學針對港人身份認同感的民意測驗顯示,港人對「中國人」的認同感,創下香港回歸後的新低。從筆者的直接觀察來看,從1993年春我來到香港至今的這21年,香港與內地之間的互動,負面趨勢從未達到今天這樣嚴重的狀態。

摸出恩主蝗蟲的焦慮

幾年前應 FT 中文網的邀請開專欄,筆者就自我定位成中間論壇,這也是我觀察香港和內地關係的立場。比如說,我既不贊同內地對香港的「恩主」心態,也不贊同香港對內地的「蝗蟲」標簽。如今雙方都有不少人站在一個極端的角度看對方,愈看愈難看,而我則試圖解答:為什麽香港與大陸間這20多年的相互摸索,竟然摸出這麽一個糟糕的狀態?

這就要從「一國兩制」這個基本的框架說起。當初鄧小平為解決香港問題,定下了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大框架。此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中國內地(以下簡稱「北京」,因為實際上就是北京的中央政府)和香港雙方都處於摸索的狀態。用當年陳雲對中國經濟改革傳播最廣的說法來說,就是「摸着石頭過河」;北京和香港則是「摸着對方相處」。

不能不承認,經過了20多年,雙方本以為會摸出一片新天地,結果卻是摸出一片大煩惱,雙方顯得愈來愈煩。是不是會「煩」到「翻」(就是「翻臉」)的地步,這是許多人焦慮的大問題。

為什麽會這樣?雙方同文同種,為什麽對彼此的制度和社會趨勢的摸索又引發出如此不和諧的結果?

中共缺乏處理非典型問題經驗

鄧小平定下的「一國兩制」是個粗線條的頂層設計,首先必須肯定的是,這方案原本是一個實事求是、寬容適度的過渡綱領。不過,對於中共幾代的高層領導群體而言,他們處理純粹的內政問題經驗豐富老道,而對處理香港這樣的非典型問題(它既非純粹內政,又非純粹外事)的經驗卻基本上是缺乏的,「大姑娘坐轎子頭一回」。

因為他們的學習經驗、革命經驗和工作經驗(武裝鬥爭、治理中國)都讓他們熟稔處理內政的邏輯。這並不是說他們在內政問題上做得完美,而是說,僅從經驗主義角度來看,他們處理內政問題是擁有一個相對豐富和靈活的「工具箱」的。即便遇到什麽麻煩或犯了錯誤,都能找到辦法來應付,穩住局面。相反,他們從來就沒有過處理香港這樣非典型問題的背景和經驗。他們不知道在實際操作的層面上,讓一個在所有的制度方面、生活方式上和內地都不一樣的香港,如何真正成為中國的香港。但他們卻在努力,只不過是按照他們的價值觀和利益觀在努力。

從北京方面來看,因為中共缺乏處理香港這樣非典型問題的背景經驗,加上鄧小平行事一貫舉重若輕,將「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大傘撐起來後,並沒有列出具體的政策細節,要靠次一級、次兩級的具體官員去摸索着執行。如今這些老一代的官員大部分已經退休或去世,接班繼承上來的官員們經驗未必更豐富,膽子和自信卻大了好幾倍,「摸索」的手法愈來愈不謹慎了。

而從香港方面來看,過去也一樣是在摸索。香港回歸後定下的是商人治港,處於過渡時期管治地位的特別行政區長官及高層工作人員,尤其是第一任的董建華和第二任的曾蔭權,其教育背景、工作經驗、政治和治理視野,也基本上沒有過與中國共產黨這樣的黨政體制共事的經驗。

在雙方都欠缺經驗的摸索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初衷不差、結果不佳的情況。目前很多文件尚未解密,僅從公開的資料和現象來看,很多陰差陽錯事件的發生,也足以說明「互相摸索」這一過程的深層困難。比如,1997年的中英之間香港主權交接儀式上,時任中國國家首腦的江澤民按照內地的傳統,正式發表講話時,間或停頓一下,等候下面的「熱烈鼓掌」,但這種來自蘇聯的講話期間不斷鼓掌的紅色傳統,並不為英國政治文化下訓練出來的官員所知曉。所以當時的中國首腦發言場面上出現了冷場,「不順」。由此可見,雙方的摸索要找到「感覺」,挺不容易。

無論政治高層抑或民間社會,中港兩地仍有相當的誤解。<br/>(亞新社圖片)
無論政治高層抑或民間社會,中港兩地仍有相當的誤解。
(亞新社圖片)
民間社會意見不對稱

這還是在政治高層之間的互動,要談到社會層面,就更加不易。民間不同於官方,不存在統一、高速、有資源保障的溝通渠道。

僅以1997年香港回歸時兩邊民眾的反應為例。1995年底我去了澳洲國立大學工作,特地計劃在19976-7月作跟蹤觀察。我先回到內地,當時香港回歸成為全國頭等大事,都覺得這是了不起的歷史轉折點,民族主義情緒高漲,將香港回歸視作一洗鴉片戰爭的國恥的象徵。於是在內地宣傳部門的倡導下,舉國上下都播放影片《鴉片戰爭》,甚至出現了一票難求的情況。

但當我一跨過口岸進入香港,氣氛與內地天差地別。羅湖兩邊,內地像盛夏,香港卻像深秋。同時在香港放映的《鴉片戰爭》,觀眾寥寥無幾,社會上瀰漫不安、不知所措甚至有些委屈的情緒,至今我記憶猶新。而且離8年前北京的那場悲劇不遠,香港還對此心有餘悸。當時內地的整體政治和經濟狀況都處於悲劇後的艱難恢復階段,富裕的香港面對經濟剛起步的大陸,恰好與兩地一冷一熱的民族主義氣氛形成巨大反差。

那期間讀香港的報刊,時不時的還有些難以入耳的評論,諸如此類:「這些年來,北大人(指內地一方)對港人政治上步步逼近、強勢南下,在經濟文化上香港卻在北伐。香港的男人口袋裏裝滿了錢,正用自己的陽具征服北邊……」當時兩地的心態反差之巨,可見一斑。

當然,在過去的20多年中,兩地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正面的互動也有感人的事例。一個例子是1998年中國大陸長江流域遭遇百年不遇的水災,全香港賣小菜的低收入群體,把一天的收入全部捐獻出來給大陸,這樣的作為並不是政府組織的,而是民眾自願的。第二個例子是2008年的汶川地震,當時全香港的人口670萬,他們貢獻了100億港幣(按照當時匯率約合114億元人民幣)給災區,大部分是納稅人的捐款。

另一個例子是2003年「非典SARS」時期的香港。「非典SARS」是香港19世紀末以來遭遇的最嚴重瘟疫(源頭來自廣東),造成299人死亡,整個香港從經濟到社會生活,一片凄慘。在此情況下,中國大陸開放陸客到港旅遊,香港因此受惠既快又廣。我記得,2003-2004年是香港社會層面對內地認同感、情感最親近的時候,確實有一家人的感覺。

然而把20多年來的兩邊互動作為一個整體來考察,以上的正面事例還是太少了,想要找到「一家人」的感覺很難。互動並不愉悅,差距大,而且在很多關鍵問題上的認知差距還在拉大。關鍵何在?

互相摸索摸出對方問題

最根本的原因,是雙方的出發點非但不同,目標更是不同。如果目標一致,摸來摸去,最終總會走到一起來的。但如果目標不同,終有一天會撕破臉皮,惡言相向。當初「摸着石頭過河」的目標是過河,目的地是對岸,但雙方的對岸在一開始,就不是一樣的。

在中國官方和內地許多老百姓的認知中,香港回歸、「一國兩制」,代表的是香港從英國統治下的殖民地社會,回到中國大家庭;香港人最終要與其他省份的人一樣,生活在同樣的政治生態系統裏,與此同時意識形態部分也會趨同。說白了,這是一個政治整合(integration)過程。因此,中國官方的政策是保留香港在經濟上的充分自由,允許地方特色的存在,但在政治上要讓香港愈來愈靠近內地,政治整合趨向內地化。這是「一國兩制」的根本。

而在香港,有少數人是非常了解港英政府與北京的談判細節的,但當時並沒有香港民間代表的參與。所以大部分港人認為,他們對自己的命運一直就沒有起碼的參與權。對於最初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50年不變」的大方案,大多數港人雖然並不以此為滿足,仍覺得這是一種可以接受的處理兩邊關係的彈性框架,在摸索中往前走。

只不過對大部分港人(尤其是香港的中產階級)來說,他們受教育程度較高,政治參與意識較強,他們雖然認同「中國大家庭」,但他們心目中「一國兩制」這條路的未來,並不是要讓香港愈來愈像上海,而是希望香港愈來愈像其他的國際化大都市,不但有自由,有財富,有法治,還有民主,分享着紐約、倫敦、悉尼、東京等國際大都市的普世價值。

這就可以說明,當前為何會出現佔領中環這類行動倡議和其他的火熱情緒。因為近20年前港人回歸時所期盼的國際大都市的普遍價值——自由、繁榮、法治、民主,他們至多只有一半,他們覺得已經等了近20年了,不應該老缺乏另一半。

因此,近20年裏「一國兩制」大框架下的香港回歸,在雙方都從具體層面上摸索如何相處的路徑的同時,卻愈來愈發現雙方不是要過同一條河。摸索來摸索去,都發現自己摸到了對方的問題所在,於是就有了很多摩擦。比如2003年,試圖在香港推出涉及國家安全的第23條立法,引爆了回歸後香港最大規模的50萬人上街遊行,直到香港保安局局長下台才平息。

這是我從美國到香港的21年裏,作為一個中間人士看到的最大悖論。倫敦花了150年時間,把香港變成了人人皆知的非政治化城市。而北京只用了不到15年的時間,就把香港變成一個高度政治化的城市,每年都有多次大規模的遊行示威。這是北京有意為之嗎?當然不是,北京絕對不願看到香港愈來愈政治化,而是希望她和當年在英國統治下那樣,大家只忙於賺錢,不問政治,結果卻適得其反。這不是最大的悖論,是什麼?

原文刊於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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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 2014-12-17
報章 | K11 | 大公評論 | 反思佔中 | By 田飛龍
基本法再教育重在凝聚法理學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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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在港澳研究會2014年年會上提出, 「後佔中」應聚焦「一國兩制」再啟蒙工作,積極應對基本法的「另類詮釋」對國家認同與民族觀念的撕裂。這實際上提出了一個橫亙在香港社會面前的嚴峻問題,也就是「國家認同」問題。無論是關於「愛國愛港」的爭議,還是對基本法與中央權威的理解和適應,包括「港獨」論述與國際干預依賴症諸般問題,根本上都是一個認同問題。歸根結底,這是一個基本法的再教育問題。

然而,香港社會的法治傳統與核心價值觀自成體系,且具有與國際理解的高度一致性,這就決定了中央進行「國家認同」重建的工作模式不可能是照搬內地的「普法」模式,也與社會主義法治教育迥然有別。若簡單生硬套用內地法制教育模式,必然適得其反。基本法的再教育是香港「後佔中」重建的一個真實問題,但也需要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審慎研討和確定教育形式和教育內容,循序漸進開展,以共同學習、理智對話、真誠溝通為基本方式。

當然,作為廓清基本法屬性的前提性工作,筆者在此有必要針對香港社會理解基本法的主要誤區做出理論澄清:第一,《聯合聲明》繼續有效但已被基本法完全吸收,轉化為完全的內政事務;第二,白皮書代表了中央建構一種國家主義基本法法理學的努力,與香港社會存在已久的普通法自由主義基本法法理學之間產生了規範性的、難以化解的衝突;第三,適合香港社會的法理學共識是一種超越了國家主義和自由主義的共和主義基本法法理學,兩地學者應共同致力建構。

《聯合聲明》完全被基本法吸收

普選爭議中,頻繁有人抬高《中英聯合聲明》的憲制地位,但實際上作為國際法條約的這一聲明只是中英關於香港主權回歸的技術性安排,儘管其中包含了與基本法相似的表述和要求,但香港的憲制基礎只能基於憲法和基本法,只能來自中國人民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存在形式與類型的政治決斷。在基本法立法完成以及1997年回歸之後,《中英聯合聲明》已全部被中國國內法吸收,英國與香港之間已不具有任何憲制性聯繫。

雙方在談判締約時對此安排已有明確共識。

況且,彭定康時期英國單方面破壞已作出的政治承諾和基本法安排,違約在先,而中國的「另起爐灶」在後。中英雙方沒有因為回歸過渡期的政治鬥爭而直接否定《中英聯合聲明》的法律效力,但也沒有關於1997年之後該聲明如何繼續有效並執行的任何共識或機制安排。況且,英國完全退出回歸後香港管治事務正是中方回歸談判之主權立場的嚴正要求,亦為聲明本身所確認。

不過,聲明在抽象意義上繼續有效,其具體執行完全轉化為內政意義上的基本法實施。

至於該聲明在聯合國條約程式中的「備案」,亦不可作為1997年之後英國主張任何對港權力或義務的法律根據。備案不過是例行性的條約管理程式,具體權利義務及其履行由締約雙方確定,聯合國不負責審查和實質性監督。而且這只是雙邊協議,並不構成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國際法。因為《中英聯合聲明》所設立之條約執行與監督機制的主要目的在於平穩過渡,不可能包含回歸後超越中國主權界限的延伸干預,而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亦於回歸之後不久即解散,該聲明項下有關義務和安排已履行完畢。在中英雙方未就香港問題另行增訂條文或設立合作機制之前,該聲明已無具體執行內容與執行機制。誠如末代港督彭定康在「佔中」運動中所言,英國今日對香港所負的不過是「道義責任」,這一方面表明其承認英國干預香港事務缺乏法律基礎,另一方面也暴露了英帝國干預主義邏輯依然強勁,只是力不從心。

「佔中」運動後期英國議會「調查團」訪港被拒,距離中英聯合聯絡小組解散日(200011日)已有十餘年。至於反對派赴英國議會乃至於聯合國人權機構求援,只是民間性的政治游說行為,在基本法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回歸以來, 「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制度實踐已日益發展成熟,普選亦為嚴格的中國內部民主程式,故干預之道義基礎亦難以成立。

兩種基本法法理學的衝突

白皮書標誌中央從部分「缺位」到全面「就位」,對香港社會的衝擊與影響不可謂不大,但遠期來看有助於推動中央與特區關係的法治轉型和港人的「中國人史觀」重建。同時,白皮書代表了一種為內地政治傳統所理解與運用的國家主義立場,較為系統地展現了一種國家主義基本法法理學。從事香港基本法研究的內地學者大體上具有國家主義傾向,只是具體程度稍異,較有代表性的是北京大學法學院的強世功教授,其代表作《中國香港》闡述了一種以國家主義為底色、以新帝國論為修正色的整體主義政治敘事,被香港學者陳冠中界定為「中國天朝主義」並予以批判。而強世功本人更是被香港輿論普遍認為是白皮書的重要撰寫人。這便與香港社會長期信奉並傳承的普通法自由主義基本法法理學之間產生了規範性的、難以消解的衝突和矛盾。

國家主義立場以「一國」為中心,強調主權至上與法律實證主義,強調「兩制」的「異水同源」邏輯,而普通法自由主義立場奉「兩制」為圭臬,篤信「井水不犯河水」邏輯,在抽象尊重「一國」前提之下更加側重司法至上和普通法自治,強調香港法制的「普通法世界」歸屬和自由主義定位,由此與「一國」內含的主權與國家定位產生了若即若離甚至漸行漸遠的精神距離。圍繞白皮書的一切學理性與政治性分歧皆可從上述「兩種基本法法理學」的對峙脈絡中獲得理解。

不過,這也正凸顯出建構一種超越上述單調立場之中間性、互動性與共識性「基本法法理學」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由於政治法律傳統的歷史分隔與結構性差異,白皮書所折射出的基本法法理學衝突與危機是內在而必然的,需要基本法學者以集體心智創制出超越白皮書和香港本土法律理解的共識型基本法法理學,以此作為中央與特區關係深度溝通與建構的法理學基礎。

尋求基本法的法理學共識

儘管白皮書整體上體現了一種國家主義基本法法理學,同時顯示出以強勢的國家理解競爭甚至取代香港本土理解的趨勢,但其法理學基礎並非採自蘇聯式的國家法學或者階級鬥爭法理學,而是奠基於主權國家原理和法律實證主義,因而具有現代法理學的基本邏輯品質和解釋學特徵,是可以進一步完善並改造為一種共識型基本法法理學的。同時,白皮書還提出了「兩種基本法法理學」交融對話的某種可能性,而香港法律界與香港社會儘管對於這一強勢的法理學表述頗為不適與反感,卻也在某種程度上表現出積極理解和溝通互動的意願,從而對「一國兩制」產生了重新理解的可能性。這些都構成了「共識型基本法法理學」得以建構的必要政治與智識基礎。

在香港法律界,對基本法秩序的「一國」前提以及中央與特區關係的主權與自治原理把握較為均衡與理性的學者當首推香港大學法學院的陳弘毅教授,這源於其深厚的憲法學理基礎、開闊的理論與社會視野以及和內地政學兩界的長期密切互動,而很多香港本土學者想當然地根據自身抽象理念和對基本法某些條文的孤立理解來闡釋基本法法理學,甚至無法區分國際法與國內憲法的法秩序層次與效力原理。

「共識型基本法法理學」的基本特徵是:第一,以中國憲法和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區的共同憲制基礎和權威文本依據,排除《聯合聲明》、《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等國際法或香港本地「權利法案」作為憲制性檔或取得「凌駕性」憲制地位的可能性,從而進一步確認並清理了香港基本法秩序的憲制前提。

第二,中央依法行使基本法載明的管治權力,包括法案備案審查權與發回權、行政長官實質任命權及政制發展主導權、基本法主動釋法權和依申請釋法權,從而全面接軌特區政府的三種基本權力,形成合法監督特區管治行為的中央權力體系,謂之「全面管治權」。中央權力的本質不在於穿透並深入香港管治過程的任何細節,而在於保留對香港管治過程的實質監督權。

第三,依法保障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包括普通法傳統下的司法獨立以及基本法特別賦予的司法終審權,依法維護「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核心原則。

第四,香港居民依據中國憲法和基本法所享受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保持不變,但作為中國公民的憲法義務以及非中國公民的一般守法義務應予以強調和提升,典型如「愛國愛港」要求。

第五,香港政制發展涉及基本法制度安排和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中央享有主導權,並通過基於人大2004年釋法所創制的政改「五步曲」程式展開。

第六,功能代表制可修正完善,但不可完全廢除,否則相當於基本法「大修」。這是由基本法制度設計原理和香港商業社會屬性共同決定的。

第七,民主發展不得以破壞法治以及香港社會其他核心價值為代價,而應綜合平衡如下要素:繁榮穩定為前提,法治秩序為基礎,均衡參與為原則,循序漸進為節奏,國家安全為底線,愛國愛港為標準。

第八,國家安全與公民認同成為這一新法理學的政治觀念基礎和制度建構目標,表現出超越國家主義與自由主義的共和主義品格。

作者係北航高研院講師, 香港大學法學院Leslie Wright Fellow



          
          



文章編號: 20141217530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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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 2014-12-17
報章 | K04 | 要聞
基本法不能只重「兩制」內容 譚惠珠:莫忽略「一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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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訊】記者黃昱報道:基本法的推廣工作任重道遠;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提出港人對「一國兩制」的認知需要「再啟蒙」是指港人應該重新認識基本法。她又指出,社會不能只看重「兩制」,而忽略了基本法中關於「一國」內容的條文。

張榮順早前表示,港人對「一國兩制」的認知需要「再啟蒙」。譚惠珠昨日出席報業公會60周年午餐會時向記者表示,張榮順的意思是港人應該重新認識基本法,尤其是關於「一國」方面的條文以及中央與特區如何互動的內容。至於「再啟蒙」的用法是否意味港人對基本法的認識較低;譚惠珠說:「再啟蒙可能是北方語調及語句,我自己一路講,我們要多推廣多認識基本法『一國兩制』的內容。」譚惠珠解釋說,政府在過去十幾年間,一直不斷宣傳基本法,她形容「這個方向正確」,但指出過往的工作較多集中在「兩制」的方面,認為在介紹香港所擁有的權利之餘,亦應向社會多解釋「一國」的方面,因為基本法除了提及港人享有高度自治外,亦有大家較少注意的中央地方關係條文。

譚惠珠又形容推廣基本法「透過任何渠道來做都是好事」,當中自然亦包括學校課程。她認為,港人學習中國憲法並沒有什麼壞處: 「一般老百姓應該首先去明白基本法,然後再逐步理解基本法內具有憲法所給予的基礎」。譚惠珠指出,隨市民對基本法內容認識的加深,對於改善市民和特區及中央政府的關係亦有好處。譚惠珠說: 「讓港人認識『一國』安排,明白中央與地方存在良性互動,就能夠減少誤會發生,令各方之間的關係改善」,但她亦坦言: 「任何認識法律的過程都是需要時間的」。

此外,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時亦指出,日前張榮順的發言,顯示中央認為部分港人對「一國兩制」的理解與中央不一致: 「中央未來會加強宣傳,而日後再發生抵觸『一國兩制』及違反基本法的事,中央也不會容忍和退讓。但這不代表會積極干預香港事務」。劉兆佳指出, 「佔領」行動嚴重打擊港府的管治威信,政府在餘下的任期,不宜再推出重大的政策改革,而應選擇推出經濟民生措施,尋求社會共識,避免衝突。



          
          



文章編號: 20141217530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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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 2014-12-17
報章 | A06 | 重要新聞 | 加強推廣
冀市民全面認識 落實「一國兩制」 CY:政府不遺餘力推廣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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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王卓軒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CY)昨早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一國兩制」作為一個方針,已經在《基本法》用法律條文的形式來規定,當中有160條涉及到中央與港關係、香港的政治體制、居民的權利義務等,而特區政府過去一直都不遺餘力推廣《基本法》,希望市民全面認識《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

  對於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日前說,「一國兩制」在香港需要「再啟蒙」,CY回應指在1990年經過5年起草和諮詢之後頒布的《基本法》,已經用法律條文規定了「一國兩制」的內容,當中涉及到方方面面;他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當局會根據法律來去落實「一國兩制」。

  譚惠珠:多解釋「一國」

  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張榮順的言論是希望港人應重新認識《基本法》,尤其是「一國」方面的條文及中央與特區如何互動。她指近10年來,政府宣傳方向正確,但只集中在「兩制」,應向大家多解釋「一國」的條文,因為《基本法》除了提及港人享有高度自治外,亦有大家較少注意的中央地方關係條文。

  她認為,特區政府應加強推廣認識《基本法》,包括在學校課程方面,慢慢地讓港人認識「一國」安排,明白中央與地方是有良性互動,減少誤會發生。被問到能否真正解決香港現時問題,她說認識法律需要時間。

  范太倡《基本法》列 考題

  港區人大代表范徐麗泰則指,「佔領行動」反映年輕人對《基本法》不夠了解,又指通識教育中包含《基本法》的內容,惟通識科的考試題目中甚少看到有關《基本法》的題目,反而有關「佔領行動」的試題卻有出現,質疑若不出現在考試題目上,學生難以認真學習《基本法》。

          
          



文章編號: 2014121700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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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財經新聞 | 2014-12-17
報章 | A12 | 政情
譚惠珠指港過去重「兩制」輕「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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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早前表明,香港要進行「一國兩制」的「再啟蒙」。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圖】認為,這是因為香港過去宣傳《基本法》時只重講「兩制」,沒有解釋「一國」的運作,建議日後多向港人說明相關條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則表示,香港不可只談《基本法》而忽視中國憲法。

京法律專家促宣傳憲法

特首梁振英昨天強調,特區政府對於推廣《基本法》一直不遺餘力,會依法落實「一國兩制」。譚惠珠昨天出席午餐會後指出,張榮順關於「一國兩制再啟蒙」之說,是指港人應重新認識《基本法》中有關「一國」的條文,她認為,香港過去宣傳《基本法》時只重講「兩制」,沒有解釋「一國」的運作,但《基本法》不只講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等,也提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互動、外交和國防等範疇,建議日後多向港人說明相關條文。

譚惠珠強調,並非指特區政府宣傳《基本法》的方向錯。至於是否要將《基本法》納入中小學課程,她表示,用任何渠道推廣《基本法》都是好事。

出席同一活動的莫紀宏形容,港人對《基本法》理不理解,這是不好隨便評論的,真理愈辯愈明,各界可多交流和討論《基本法》。他指出,港人和內地老百姓均對中國憲法認識不深,中國憲法在香港有直接和間接的法律效力,香港不可只談《基本法》而忽視中國憲法,未來應大力宣傳中國憲法。

莫紀宏又說,很多國家都進行公民教育,若「吃中國的飯想當外國的事和不時搗亂」,肯定是不行的。

另外,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指佔領行動對香港造成很大傷害,並說習以為常的繁榮穩定並非必然,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亦會受到大衝擊,社會應緊記事件帶來的警惕。他讚揚警隊文明、專業,認為社會應為警察感到驕傲。

          
          



文章編號: 20141217530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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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 2014-12-17
報章 | A31 | 觀點 | By 劉夢熊
須對「一國兩制」再啟蒙者何止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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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宣稱,部分港人受「反對派」影響,理解「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內容與內地有偏差, 「到現在還找不到國家的感覺,不知身在何方」,須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這番說法,在香港社會引起不同迴響。

毫無疑問,一國兩制是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新鮮事物,要完整地、全面地、準確地理解執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和基本法,無論中央、特區政府和港人都有一個「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探索過程。回顧九七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要說「再啟蒙」,港人固然需要,但中央、港府又何嘗不需要?

中央港府又何嘗不需要?

先說港人。由於經歷了150 多年的港英殖民統治,香港同胞與祖國確實有種疏離感。然而,這種疏離感的產生,主要原因在於中共主政後推行「階級鬥爭為綱」路線,政治運動不斷,相當部分民眾人權慘遭蹂躪,加上僵化的計劃經濟造成生產落後,物質極度匱乏。正是在這種背景下,50 年代初、60 年代初、整個70 年代,內地爆發3 次「逃港潮」,形成部分港人的「恐共症」。加上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當然產生資本主義價值觀,對內地「一黨專政」、「輿論一律」、「以權壓法」等現象不予認同,乃「存在決定意識」而已。嚴格來說,相當部分港人只是對內地政權的某些政策或某些做法存在價值觀的差異,並不關乎對國家民族的認同。一個最有力的例子是,被張榮順認為「找不到國家的感覺」的香港泛民主派成員長期堅持「誓死保衛釣魚島」立場,前年「8 ? 15」在時任全國政協委員的筆者捐助全部經費支持下,身為泛民成員的保釣勇士冒險犯難登上釣魚島,插國旗,唱國歌,宣示中國主權。從中央到地方報刊頭版大讚「壯哉,中華勇士!」請問張副主任,這是「找不到國家的感覺」嗎?

不可否認,在香港這個多元自由社會,也有一些偏離「一國」原則的奇談怪論和不符基本法的偏激主張。例如有幾隻「蒼蠅」叫囂「中國人滾回中國去」;極少數「廢青」誣衊內地同胞為「蝗蟲」,搞什麼「驅蝗行動」;前年9 月立法會選舉前夕,有人提什麼「齊抗共」、「反中殖」口號;在醞釀政改過程中,有政黨提出於法無據的「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主張;剛結束的長達70 多天的「佔領運動」,雖目標上爭取真普選有其正當性,但破壞治安、衝擊法治則是明顯的「程序不公義」。從這個角度看,港人需要在側重「堅持一國原則」方面的一國兩制再啟蒙,當然是有益具建設性的。

另一方面,內地近兩年來從「七不講」到重提「階級鬥爭」;從批憲政民主到反普世價值;從封殺開明報章、雜誌到禁錮維權律師……政治生態明顯向「左」傾斜。在這樣的大氣候下,香港的一國兩制受到前所未有的不「尊重兩制差異」的威脅:先是今年3 月「政府工作報告」罕有地將「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省略;6 10 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不顧法律錯位,「代替」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莫名其妙提出「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管治權」,令「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名存實亡;8 31 日,人大常委會無視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根本就沒有在政改「三部曲」前先由人大常委會作「決定」的憲制安排,提前介入搞出一個違反基本法「循序漸進」、「按照實際情」、均衡參與等原則規定以及混淆「備案」與「批准」概念的「落3 閘」決定;其後,有中央官員罔顧國家憲法第62 條第11 點人大有權「改變或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的莊嚴規定,居然斷言人大常委會「8 ? 31 決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權威」;稍後,又有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副主任將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直轄市」混為一談;接,根據英國國會議員透露,有中方官員不知國際法為何物單方面宣稱「《中英聯合聲明》已失效」;凡此種種,說明中央治港系統某些官員對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很不理解,很不認真,很不得力」,豈能不作再啟蒙?

香港同胞大多數愛國愛港的

必須指出,香港同胞大多數都是愛國愛港的,求和諧、求穩定、求發展是社會主流,佔領運動受到絕大多數港人反對最後不流血收場就是明證。縱使部分港人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理解有偏差,但他們手中並無公權力,基本法第一條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絕對不可能改變,而且有解放軍駐港,部分港人的理解偏差根本無力量、無能量、無分量令「一國兩制」出現顛覆性、全局性災難。相反,中央掌握龐大的國家機器和擁有強大的政治、經濟實力,若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理解有偏差,不「尊重兩制差異」,就絕對有力量、有能量、有分量令一國兩制名存實亡,甚至蛻變為一國一制!豈能不作再啟蒙?

南宋愛國詩人陸游有詩云: 「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台海兩岸和平統一是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等老一輩領導人念茲在茲的夙願。如果對港政策將泛民主派以「敵我意識」看待,挖空心思剝奪其參選行政長官的權利,又何以令台灣的國民黨人、民進黨人及其支持者相信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所作「台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的承諾?民族大義,統一大業高於香港內部事務。見諸近年北京對港政策的「一左二窄」,不對相關系統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行嗎?「以其昏昏」,何能「使人昭昭」!

          
          



文章編號: 20141217004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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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 2014-12-17
報章 | A06 | 港聞
莫紀宏:推動依法治國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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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港聞部報道】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昨天在香港主持一個名為「以法治國」為題的講座,他說,香港已是一個新的法治社會,由回歸前一個以司法為中心的制度;在回歸後變成為擁有根據憲立而制定《基本法》的法律體制。他指出,《憲法》的法律地位本是不言而喻,但香港過去只講《基本法》而不談《憲法》,認為未來應大力宣傳。

莫紀宏昨天出席香港報業公會主辦的午餐講座,他指出,香港在回歸前,是跟英國法律而建立的法治社會,以司法優先為原則。在回歸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而成立,並且在根據《憲法》而制定《基本法》,香港的法律,就應當是一種在《憲法》和《基本法》之下的法律。

《憲法》和《基本法》是立法優先的成文法,英治時期的法律是不成文法,以司法為中心。不過,香港原來的法律仍然是有效,是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認可,與《基本法》並無牴觸,而且精神都是依法辦事。莫紀宏解釋,《憲法》與港人生活息息相關,當中關係到《憲法》確立港人有基本公民權利、確立國徽、國旗等等。另外,《憲法》對港人的間接作用,也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修改《憲法》或制定《憲法》。他舉例,指2011年終審法院也自動將「剛果案」的案件提交人大常委會處理,說明《憲法》與香港的關係。

不過,莫紀宏認為香港未來不需要改變法律制度跟內地接軌,因為《基本法》是香港獨特的法律,可享有《基本法》內規定的一國兩制。

可惜,香港社會目前只集中討論《基本法》,無人研究《憲法》。在中小學及媒體上均鮮有提及,因此在未來應多加推廣。

另外,同場出席活動的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過去十多年,本港只是集中宣傳兩制,並無好好解釋一國如何運作,因為《基本法》除了提及港人享有高度自治外,亦有中央與地區關係、解釋權及其他條文。她認為,應加強推廣認識《基本法》。

          
          



文章編號: 20141217029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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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 2014-12-17
報章 | K04 | 要聞
莫紀宏:不應只說基本法不講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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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訊】記者黃昱報道: 「佔中」結束,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莫紀宏昨日在港表示: 「香港終於恢復法治有序生活的晴天」。莫紀宏指出,如「佔領」行動這類以破壞違反法律為代價,去爭取自己訴求的手法是開創惡例,衝擊香港的法治基礎。他又表明,香港不應該只說基本法而不說憲法,強調憲法對香港有直接和間接多方面作用。

莫紀宏出席報業公會60周年午餐會時發表專題演講,詳細講解了依法治國的理念,同時亦論及香港未來的法制路向。他指出,香港未來不需改變法律制度跟上內地,因為香港有獨特的基本法,可享有基本法內規定的「一國兩制」,強調憲法不能代替基本法。但自己近年來愈來愈感到香港只說基本法而不說憲法。他指出,要清楚理解基本法需要從國家的高度出發,在了解基本法的同時亦要知道憲法與基本法之間的聯繫。

莫紀宏解釋,在「一國兩制」之下,憲法之於香港有其直接效力,當中包括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關於國防、外交以及國家象徵的規定等。其間接效力則體現於,憲法對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對香港行使職權的規定是通過基本法來生效。莫紀宏認為,在此基礎上,香港一方面應該加強對基本法的尊重,同時港人亦不能漠視憲法。

論及剛剛結束的「佔領」行動,莫紀宏形容昨日是「香港終於恢復法治有序生活的晴天」。他指出,在國家推進法治的背景下,香港要保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就必須以法治為先。莫紀宏說,市民可以行使民主權利和人權保障,但卻不應超越法律的界線: 「以破壞法治的代價去行使權利的話,我覺得這對社會發展很不利,也開創了一個惡例,破壞了香港的法治基礎。」

          
          



文章編號: 20141217530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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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 2014-12-17
報章 | A06 | 港聞 | 主編推介
內地學者:憲法早在港發生效力 莫紀宏:不言而喻郭榮鏗: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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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指港人要在一國兩制認知上「再啟蒙」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小圖)昨日指出,人大於2011 年就「剛果案」釋法時,中國憲法已經在港「發生效力」,國家憲法在港澳具法律地位及效力是「不言而喻」。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說,內地學者時常會混淆視聽。郭指一國兩制下,憲法條文並不是全適用於香港。

指港法律專家也不熟憲法莫紀宏昨日應報業公會邀請來港出席午餐會演講,題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

莫紀宏說,過去一段時間,包括香港法學專家在內,不清楚及少講中國憲法制度,媒體及學校教育也少談,但他指憲法在香港及澳門,有?直接及間接的法律地位及效力。

稱回歸後「成文法為中心」

莫又特別提到,2011 年香港終審法院主動把剛果案提呈人大常委尋求釋法是合理做法,指案件涉及法律豁免權,當時人大常委「通過憲法來解釋」,指憲法在港已發生效力。他又說,憲法在港澳的法律效力, 「本來是不言而喻,現在更要講明、不要忘記」。他並指香港回歸後進入「新法治社會」,由過去港英年代的不成文法律,進入「基本法成文法為中心的法治社會」。對於張榮順的「再啟蒙」論,莫指不知張的發言全文,故不能直接評論,但指可能要在基本法教育宣傳上多做工作,中港雙方人員多些溝通交流, 「真理愈辯愈明」。

郭:以剛果案作詮釋不當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說,內地學者在法律制度上時常會混淆視聽。郭指基本法固然是中國憲法一部分,但不是所有憲法條文也適用香港,否則便不是一國兩制。他指基本法指明國防及外交等事務屬中央權力範圍, 2011 年剛果案便是因為涉及外交權力,故終審法院才提呈全國人大釋法,但這不能詮釋為憲法全面在港生效。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說「再啟蒙」是「北方」的語句,她認為香港過去十多年的基本法教育太著重兩制,並無足夠解釋一國運作,指應更多講解一國與兩制互動關係及一國概念。對於中小學應否要設立基本法相關課程,她說任何推廣基本法的渠道也是好事。特首梁振英昨晨出席行會時回應「再啟蒙」論,指特區政府過去一直不遺餘力推廣基本法

          
          



文章編號: 2014121700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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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 | 2014-12-17
報章 | A08 | 政治
內地學者:港人應加強認識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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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見圖)昨日出席報業公會六十周年午餐會時表示,香港過去只談《基本法》,卻甚少提及中國憲法,他認為是不應該,未來港府應大力宣傳中國憲法,讓市民了解《基本法》與中國憲法之間的關係。

  莫紀宏表示,港人過往十七年,只專注在《基本法》而忽略中國憲法,甚少提及憲法和《基本法》之間的關係。他指出,香港是根據中國憲法,而成為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亦是根據中國憲法而獲承認,故中國憲法中的部分條文,是適用於香港,並具法律效力。他舉例說,香港居民都是中國公民,憲法對中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都有規定,香港亦應加強公民教育,「不可以吃中國的飯,心卻想外國的事」。他認為港府應向市民大力宣傳中國憲法

  不過,莫紀宏認為香港未來不需要改變法律制度以跟上內地,因為香港有獨特的《基本法》,可享有《基本法》內規定的一國兩制。他又提及,倘香港繼續以「佔中」等違法方式爭取民主,只會賠上法治社會之名,對香港的發展非常不利。

  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早前表示,未來要在港澳社會,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張榮順的意思是港人要重新認識《基本法》。她表示,過去十多年,本港只是集中宣傳兩制,並無好好解釋一國如何運作。記者 林芷雅



          
          



文章編號: 20141217003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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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報 | 2014-12-17
報章 | A19 | 政壇 | 小氣候 | By 風信子
政壇:小氣候:再啟蒙論 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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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兩個半月的佔領行動落幕,北大人的終極定調仍然密不透風,但京官一句話已一石激起千重浪,所指的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剛過去周日發表港人對「一國兩制」認知需要「再啟蒙」的言論,被解讀為港人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認識都有不足。

張榮順的「再啟蒙論」廣受關注,一來他是基委會副主任,二來是佔領行動後,首批京官打開天窗說亮話,據指張榮順當時未有轉彎抹角,套用港人說法是「有句講句」。張首先指,香港反對派雖不能奪得管治權,但他們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另類詮釋頗為奏效,使香港社會對此跟內地有截然不同的認識,因此中央有需要研究如何在港澳進行「一國兩制」的「再啟蒙」,把「一國兩制」方針講清楚、弄明白。

同樣是基本法委員會中人、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更為張的「再啟蒙論」下註腳,直指張的意思是港人應重新認識《基本法》,尤其是「一國」方面的條文以及中央與特區政府如何互動。

有親中人士表示對京官、基委會中人有如此論述不表驚訝,並指於佔領行動期間,類似觀點陸續形成,首先有官媒發炮批評「命運自主」、「香港問題、香港解決」等口號,加上泛民中人過去多談兩制,不講一國,令人感覺偏重兩制,甚至有時更是兩制大於一國,凡此種種一早種下撥亂反正的種子。

有心水清的政界中人更指,早於佔領行動十月二十八日「滿月」前夕,特首梁振英曾露口風提到不少青年沒有看過《基本法》,承諾未來確實要大力做好青年工作,包括在《基本法》內容方面亦要加大力度去做,只是當時未有太多人留意。

不過,要正本清源也要有合適時機,適逢明年四月四日是《基本法》頒布二十五周年的日子,加上北大人對港多次重點提到依法辦事,料此前此後會加大力度宣傳及做好《基本法》推廣工作,當然最終有無成效,就要視乎能否打破既有框框,靈活注入新思維。

          
          



文章編號: 20141217034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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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 2014-12-17
報章 | K04 | 要聞
依法落實「一國兩制」 梁:不遺餘力推廣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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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日前完結,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將在適當時候進一步披露外部勢力參與本港政治運動的情況,又強調堅決反對以任何違法形式表達意見。對於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提出「一國兩制」再啟蒙的說法,梁振英指,特區政府不遺餘力推廣基本法,希望市民全面認識基本法,共同依法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梁振英說,特區政府下一步會盡快展開第二輪的諮詢,他和特區政府也會盡最大努力爭取至少三分之二的立法會議員通過。

大公報記者陳璁文軒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早前提出「一國兩制」再啟蒙的說法;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時表示, 「一國兩制」作為治港方針,已在基本法以法律條文形式規定,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我們會根據法律來去落實『一國兩制』」。

梁振英指,基本法共有160條,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政治體制、居民權利義務等,特區政府過去一直不遺餘力,向香港社會推廣基本法,希望市民都能夠全面地認識基本法的內容,一起落實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盡快啟政改次輪諮詢

梁振英下午出席香港報業公會年會時再次談及政改,指政制發展雖極具爭議,但政府堅決反對用任何違法方式來表達訴求,非法的佔領行動已嚴重影響了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廣泛地區的商業活動。他強調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和解釋,特區政府下一步會盡快展開第二輪的諮詢,他和特區政府也會盡最大努力爭取至少三分之二的立法會議員通過,期望每一位立法會議員能夠以香港的整體利益為重,讓全港五百多萬的合資格選民可以在2017年「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

梁振英亦批評部分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拉布」,令大量的議案積壓,如「三堆一爐」餘下的「焚化爐」、按年調整綜援和生果金的建議等,並令20多項工程項目受到延誤,使有關的工程造價上升, 「單就『三堆一爐』工程項目估計,工程造價會因為延誤而上升13億元」。

籲反對派結束拉布

梁振英指出,香港鄰近地區的發展一日千里,而「拉布」卻令不少與香港長遠發展,與香港競爭力息息相關的工程受到拖延,令社會經濟發展和整體競爭力受到削弱,故呼籲立法會能夠盡快結束「拉布」,讓政府能夠盡快落實有利民生及經濟長遠發展的公共工程。

          
          



文章編號: 20141217530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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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4-12-17
報章 | A06 | 港聞
譚惠珠:港人需加深認識「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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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佔領運動結束後,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日前就稱香港要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昨附和張的說法,指港人要加深認識《基本法》有關「一國」的條文,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更稱佔領對港傷害很大,叫港人要從事件中吸取經驗。

指政府教育《基本法》方向無錯

譚惠珠昨出席報業公會活動後,被問到對張榮順言論看法時,稱港人要加深認識《基本法》有關「一國」的條文,「《基本法》唔止講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佢亦都話畀你聽中央地方關係」。

譚惠珠又指以往對《基本法》宣傳兩制,「冇好好解釋一國點運作,張榮順講呢番說話,我已經講十幾年,我應該向大家好好解釋一國兩地互動條文。」

至於政府宣傳教育《基本法》方向是否出錯,她說:「唔係,佢方向係,話畀大家聽兩制係咩,但我已經講十幾年,我要多講一國。」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於同一活動上說,港人及內地人對憲法認識不深,中國憲法對香港有直接及間接的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法律地位,香港不可只談《基本法》而忽視憲法。

董建華昨日出席一個活動後,被問到佔領運動和平告終時,他以鬆一口氣形容,又讚揚警隊克制採用武力,稱佔領對香港傷害很大,法治精神及社會秩序受到衝擊,港人需要從事件中吸取經驗,為整個社會將來更團結而努力。

          
          



文章編號: 20141217006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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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 | 2014-12-17
報章 | A03 | 重要新聞
「識法」利落實「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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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日前提出要在港澳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特首梁振英昨日強調,特區政府一直不遺餘力推廣香港基本法,並希望能透過全面認識香港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與高度自治。

梁振英昨晨在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記者問及張榮順的講話時表示:「『一國兩制』作為治港方針,透過(香港)基本法以法律條文形式規定。而(香港)基本法共有160條,涉及方方面面,包括中央與特區的關係、香港的政治體制、居民的權利義務等。香港是法治社會,會依法落實『一國兩制』。」

他強調,特區政府一直不遺餘力,在社會各階層推廣香港基本法,希望大家能夠透過全面地認識香港基本法的內容,一起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他又說,會在適當時間進一步披露外部勢力參與香港政治活動,包括「佔領」行動的情況。



          
          



文章編號: 2014121700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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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香港商報 | 2014-12-17
報章 | A02 | 香江評論 | 建評 | By 譚耀宗
正確認識「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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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的佔領行動在廣大民意的反對及警方的依法清場下,終告結束,但整個行動對香港造成的禍害猶在,除了導致社會撕裂、特區政府及警隊的威信受損,香港的核心價值法治精神亦被歪曲破壞,這方面需要特區政府團結港人,共同修補。

    落實普選須顧國家安全

    佔領行動雖然不得民心,但我們卻看到不少年輕人積極參與的身影,情況令人憂慮。年輕人是香港的一分子,亦是香港的未來,為何他們會選擇與民意作對、危害中央與特區的關係、破壞香港未來的違法行為?在佔領區轉一圈,看到不少年輕人製作的標語、小手工、便條及插畫,以至創作的歌曲,都反映他們熱愛香港、關心未來的心聲,但同時,他們高叫「香港自決」、「命運自主」等口號,無視國家主權及安全、集體利益的考慮,又要求撤回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否定中央政權的權威性,顯示他們的心聲與要求,其實是相當矛盾的。

    香港要有安全穩定的未來,離不開國家安全的考慮,年輕人要求落實普選,亦走不出具有憲制性地位的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

    我相信,年輕人因為被嚴重誤導,才會提出上述互相矛盾的想法及訴求。這當然要「歸功」於反對派,特別是具法律背景的人士,在過去17年,利用他們的專業背景,成功地對基本法作出另類詮釋,妖魔化中央政權,亦排拒中央對香港行使應有的管治權力,令部分市民及年輕人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存在片面甚至錯誤的認識及理解。

    一國」是「兩制」 前提

    另一方面,年輕人的成長及自身經歷亦影響他們的想法及感受。透過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的討論自八十年代開始,至今已超過30年。整個八十年代,不少香港學者以至普羅市民,對於香港回歸祖國所體現的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象徵意義,以及提出「一國兩制」偉大構思的歷史意義,都有深刻的體會及記憶。港人能夠親身參與制訂基本法的諮詢工作,提出不少意見及建議。在那個時代,港人在勾劃香港特區的過程中,具有高度的參與性,而港人的意見亦受到高度重視,情況與港人生活在百多年的港英殖民管治時代,不可同日而語。港人亦因曾經身處在這個大時代,明白到香港特區所得到的高度自治,以至能夠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承諾,都是得來不易。

    可惜,對於這個重大的歷史時代,沒有這些記憶及經歷的九十後年輕人,不會理解,更甚的是,他們誤解了「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思,亦歪曲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正確觀念。

    我相信特區政府及各界往後的工作,有調整的必要,除了繼續宣傳基本法內有關「兩制」的認識,亦要灌輸市民對於「一國」的全面認知,正確理解「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觀念,以及加深對「一國」的尊重,加強認知「一國」作為「兩制」前提及基礎的重要性。

    立法會議員譚耀宗

          
          



文章編號: 2014121700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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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 | 2014-12-17
報章 | A04 | 重要新聞
國家憲法認知淺 莫紀宏倡港多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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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昨日來港出席香港報業公會午餐會時表示,國家憲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但港人對憲法認識不深,部分港人只談香港基本法,不談國家憲法,這並不應該,建議香港對憲法多作宣傳。他又批評,「佔領」行動破壞法治價值,開了惡例,對社會發展不利。

依法治國實現「中國夢」

莫紀宏昨日以「依法治國『改革開放的新局面』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解讀」為題發表演說。他指出,四中全會提出以「依法治國」為主題,是因為要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必須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上,這是歷史發展趨勢,「所有的領域和地方都要法治,全國都要搞法治。」

莫紀宏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系統工程,必須整體考慮、統籌謀劃,改革需要由「法治」來約束,兩者相輔相成,以確保改革得以順利進行,如內地經濟發展愈來愈依賴市場,因此要完善法治,以提供保障。他又形容四中全會《決定》,令人「看到中華民族的希望與方向」。

憲法具最高法律地位

莫紀宏又指,國家憲法對香港特區的法律效力分為直接及間接,前者包括憲法第三十一條、國防外交等規定,後者則包括憲法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等規定通過香港基本法生效。

他指出,憲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但港人對憲法認識不深,他愈來愈感覺到有港人只說香港基本法,不談國家憲法,這並不應該,但強調憲法不能代替香港基本法

兩地應多交流「一國兩制」

被問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日前指,部分港人對「一國兩制」的認識跟內地截然不同,須研究進行「一國兩制」的再啟蒙,莫紀宏認為,香港與內地應多作「一國兩制」的交流。港人對憲法認識不深,是因對憲法的宣傳不足,應大力宣傳。但香港未來不需要改變法律制度跟上內地,因為香港有獨特的基本法,實行「一國兩制」。

被問到如何評價「佔領」行動,莫紀宏說,香港要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必須「法治價值優先」。他批評「佔領」肆意破壞法治價值,對社會發展不利,亦「開了惡例」。隨「佔領」行動前日正式完結,香港法治建設打開了新一頁,令法治重新走在健康發展的軌道上。



          
          



文章編號: 2014121700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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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 2014-12-17
報章 | K11 | 大公評論 | 慎思明辨 | By 宋小莊
拒絕英議會「調查」的法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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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香港特區政改引發了違法「佔中」事件,英國議會要派一個代表團來調查,這是很奇怪的事。如果類似的「佔領」事件發生在回歸前,例如麥理浩總督時期曾經發生的包圍廉署事件,英國議會要派一個代表團來調查,大概不會有人反對。但現在香港並不在英國政府的管治之下,英國議會要派一個代表團來調查,就越俎代庖了。美國也曾經發生過華爾街的包圍事件、英國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英美兩國也都沒有彼此要求調查。

一個國家要對另一國進行調查,這是對另一國主權的干涉,不但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第1條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規定,也違反了《聯合國憲章》。中國政府拒絕這樣的調查,是對本國主權的捍衛,也是符合香港基本法序言規定的「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的。但現在被拒絕入境的英國下議院外交委員會反而說,這是對英國的侮辱,是公然的對抗行為,這就不免有豬八戒倒打一耙的味道。

在此,要區別訪問和調查的界限。如果英國下議院有代表團到訪,進行交流,並沒有說要特別調查「佔中」,從中英兩國的友好關係出發,香港特區就沒有理由拒絕入境,但現在不屬於這種情況。一旦英國下議院代表團到訪鼓動、鼓勵違法「佔中」事件,必使事態惡化。但即使英國下議院的代表團沒有添煩添亂,也應當被拒絕入境,世界各國是平等的,英國沒有對中國的調查權和監督權。

聯合聲明沒有普選內容

有人認為,中英聯合聲明是中英兩國政府簽訂的條約,經兩國議會批准,又在聯合國登記,英國政府有權監督中英聯合聲明,而且該聲明的附件二「關於中英聯合聯絡小組」還規定「繼續以友好的精神進行討論並促進兩國政府在香港問題上已有的合作關係,以求《聯合聲明》得以有效執行。」所以中國不能拒絕英國涉及中英聯合聲明的調查。這種說法具有誤導性,理由是:第一、中英聯合聲明設立了磋商機制,但沒有監督機制。該聲明附件二第6條規定, 「聯合聯絡小組是聯絡機構而不是權力機構,不參與香港或香港特區的行政管理,也不對之起監督作用。」而該小組的工作已於200011日結束。

第二、中英聯合聲明是否是條約,學術上有爭議。但即使真是條約,也並沒有授權英國對香港事務的監督權。中英聯合聲明附件明確講「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由全國人大制定《基本法》落實。香港基本法的落實,是中國內政,英國也沒有監督權。

第三、中英聯合聲明中沒有涉及行政長官普選的內容,也就是說,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是否最終實現普選並不是英國所關心的事。現在英國議會卻要借中英聯合聲明到香港來調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的事務,這不但沒有任何依據,而且令人感到詫異,無事生非。

第四、中英聯合聲明提到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該公約包括第25條的規定都沒有提到公民提名,而這次違法「佔中」的行為卻是「公民提名」引起的,英國也完全沒有任何理由,更沒有任何權力,來過問涉及公民提名引發的違法「佔中」事件。

第五、目前英國只有下議院實現了普選,但女皇是世襲的、首相並非由普選產生、上議院議員是委任的,都不能滿足國際公約有關普選的要求,英國本來就不應當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普選事務指指點點。1976年英國締結及後來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時,還作了重要的保留。英國政府明確表示英國根據《聯合國憲章》第12條承擔的義務凌駕於對上述國際公約的義務。而《聯合國憲章》第2條就規定了主權平等原則,即英國可以以國家主權原則為由不履行上述國際公約的義務。「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英國既然不想其他國家調查本國國家元首、首相、上議院不實行普選的情況,為何要調查香港特區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情況呢?

第六、中英聯合聲明在聯合國登記,有的人還以為登記就是香港基本法所說的備案,也是一種監督機制,其實兩者並不相同,對登記或備案,離開有關的法律文本是不可能解讀的。《聯合國憲章》第102條要求「會員國所締結的一切條約及國際協定應盡速在秘書處登記。」還說明未經登記者,不得向聯合國任何機關援引。這是說,聯合國的條約登記制度,只是援引制度的需要,而不是監督機制。兩者不是同一回事。

條約登記並非監督機制

第七、國際公約不針對地方,不少締約國的地方行政區域,並沒有建立民主選舉制度,有的地方首長仍由中央政府任命,也不發生違反國際公約問題。香港特區是直轄中央政府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不是一個國家,香港基本法有兩個選舉的特殊規定,與國際公約不同:一是享有選舉權的主體是永久性居民,而不是本國公民,本國公民如未取得永久性居民資格,就不具有選舉權。二是經選舉產生的行政長官候任人,還要經中央政府任命。但這也不能被認為是不合理的限制。

最後還應當指出,中國政府雖然加入了上述國際公約,但全國人大常委會還沒有批准。在作出批准時,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可以保留。對不保留的內容,才可能發生是否不符合國際公約的問題。但無論如何,英國議會和政府都無權進行調查,對試圖進行調查的人員,都可以拒絕入境。

作者為資深評論員,博士



          
          



文章編號: 20141217530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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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 | 2014-12-17
報章 | A06 | 重要新聞 | By 黎子珍
「佔中」是蒙昧主義行動 「一國兩制」再啟蒙確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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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佔中」徹底失敗系列分析之四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提出,香港需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社會各界和主流輿論皆認為相當有必要。但反對派和「佔中」搞手對此卻怕得要命。實際上,「佔中」是反對派策動的一場反「一國兩制」的蒙昧主義行動,揭露「佔中」對「一國兩制」的歪曲、挑戰和仇視,就必須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

對於「一國兩制」再啟蒙,蘋果日報社評惡意攻擊,戴耀廷也在蘋果日報撰文,聲稱「兩制」是「一國兩制」的目的,「一國」是「一國兩制」的手段,這是隱晦的「港獨」論述。

「佔中」的欺騙性和蒙昧主義特徵

啟蒙有擺脫蒙昧主義的含義,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就必須揭露「佔中」是一場欺騙市民、歪曲和挑戰「一國兩制」的蒙昧主義行動。「佔中」的欺騙性和蒙昧主義特徵,主要體現在下述三方面。

第一,戴耀廷等「佔中」搞手在去年3月發表所謂「信念書」,聲稱「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謊稱行動雖違法但絕非暴力。謊言畢竟是謊言。事實是,「佔中」搞手一直處心積慮策動暴力「佔中」。戴耀廷就曾露骨地鼓吹港人「為民主而坐牢流血」,煽動港人為爭取所謂「真普選」「付出更大代價」。「佔中」搞手悍然發動違法「佔中」行動後,迅速演變為騷亂和暴亂,撕破了「愛與和平」的華麗外衣。被欺騙和煽惑捲入違法暴力「佔中」行動的市民和學生,其實是捲入了一場蒙昧主義行動。

第二,「佔中」搞手欺騙市民說,「佔中」只為爭取「真普選」,「真普選」也是一個欺騙和愚弄市民的虛假概念。世界上根本沒有所謂「國際標準」的「真普選」,有的只是各國各地區按自身情況而發展的普選模式。香港的特首普選必須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有關規定予以落實。「佔中」搞手將他們違反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方案吹噓為「真普選」,其結果就是阻礙普選進程甚至扼殺普選,「真普選」其實就是「無普選」。「佔中」是打爭取民主和「真普選」的幌子,進行破壞民主、阻礙普選順利推進的蒙昧主義行動。

第三,「佔中」企圖逼迫全國人大常委會收回對香港政改的決定,挑戰中央主權、挑戰「一國兩制」,其底牌是搞「港獨」。「佔中」一開始,「佔中」搞手就在金鐘大台背景板上,打出「命運自主」口號,這個口號就暴露了「佔中」搞手是在搞「港獨」。所謂「命運自主」,就是要排除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將香港當作一個政治實體,這與戴耀廷隱晦的「港獨」論述如出一轍。

英國前首相戴卓爾夫人在人民大會堂石階跌跤的故事,說明任何人企圖將中國的香港變成獨立的政治實體是癡心妄想。其實,曾經統治香港的英國人對此也一清二楚。第二十二任香港總督葛量洪坦承:「與大多數的英國殖民地不同,香港最基本的政治問題不是自治或獨立,而是一個對中國關係的問題」,「因為香港永遠不能宣布獨立」。196692日,英國殖民地事務大臣弗雷德里克.李(Fredrick Lee)在香港公開指出:「香港的政制發展有明顯的限制,因為香港不能像其他屬地的演變一樣,希望達成自治或獨立的地位。」香港回歸祖國,成為國家的一個地方行政區,代表「一國」的中央授權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回歸後,「佔中」搞手在香港搞「命運自主」的「港獨」就更加行不通,是自欺欺人的蒙昧主義行動。

反對派從策動「去中國化」到「佔中」

反對派對「一國兩制」的歪曲、挑戰和仇視,反對派從策動「去中國化」到「佔中」,有一個醞釀、成形到激進的過程。

2002年下半年,在香港就《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時期,反對派、「台獨」勢力等,藉機發起一股反23條立法、「去中國化」的惡浪。「台獨」組織「群策會」舉辦「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研討會,首次明確提出「香港應當爭取為獨立的主權國家,中國與香港是兩個不同的獨立主權國家」的「港獨」言論。劉慧卿、涂謹申、鍾庭耀等反對派政客,成為研討會座上客。

2002129日,公民黨前身四十五條關注組的核心成員梁家傑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竟然拋出要求特區政府「尊重在正當政治過程中推動分裂的正當性」的「民族自決」、「高度自決」論,公然主張搞「港獨」分裂國家。

公民黨與社民連2010年策動「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實際上是「公投綁補選」,與當年陳水扁藉「公投綁大選」搞「台獨」,屬同一個模式,走的也是同一條路,背後的意圖是謀求「港獨」。

帶有暴力恐怖性質和「港獨」性質的反對派激進組織,包括「熱血公民」、「人民力量」、社民連、「香港人優先」、「調理農務蘭花系」、新民主同盟、土地正義聯盟、「驅蝗行動」等,這些極端組織近年來製造了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和「港獨」事件。

必須撥亂反正激濁揚清

反對派一直主張割裂「一國兩制」,把香港變為政治實體。從陳方安生提出「小心邊界模糊」,到反對派誣衊「自由行」是「中國加快對香港殖民統治」,都是反對派「去中國化」體現。近年來,反對派搞「本土行動」、「香港自治運動」、「反國教」、「反新界東北規劃」、「反割地賣港」、「反自由行」、「反強國人」、「驅蝗行動」,高喊「中國人滾回中國去」、高舉「港獨」龍獅旗,顯示反對派對「一國兩制」的歪曲、挑戰和仇視不斷升級,發展到「佔中」期間的「反人大決定」、「香港民族、命運自主」、「全民制憲」,終於發生一場反「一國兩制」的蒙昧主義行動。在此情況下,必須撥亂反正、激濁揚清,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很有必要。

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就要引導市民和青年學生認識「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一國」之內的「兩制」並非「等量齊觀」,「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沒有「一國」,何來「兩制」?挑戰「一國」,就是損害港人根本福祉。



          
          



文章編號: 201412170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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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 2014-12-17
報章 | A32 | 觀點 | 筆陣 | By 張志剛
青年一代轉趨內向於發展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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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大樂教授上周五在《明報》分析了一些香港現時的社會狀?,尤其是青年一代所面對的問題,並且呼籲政府提出政策之前,要好好了解這些狀?

  而一位畢業之後前往廣西創業成功的年輕人潘家穰馬上撰文回應,認為大陸商業發展機會多,香港青年不應把自己關在1100 平方公里的香港。

  呂大樂文章內,的而且確是描述了一些未盡如人意的現狀,這些現狀都只是靜態存在的一些客觀現實。如果只是尊重這些客觀的現實或現狀,那政府其實什麼都不能做。大家要求政府要面對現實,那很自然要求提出解決辦法,而解決辦法,和現狀有某程度的衝突,也是非常自然的現象。

  年輕人意見不能凌駕其他群體

  呂大樂開端就認為政府無法回應年輕人的政治訴求,所以才「退而求其次」,在房屋及工作就業範圍去滿足年輕人,這種講法並不合理。政制發展,是中央政府以及特區所需要處理的事務。在特區層面,是涉及全部700 萬香港市民,每個群組或階層也許有不同的訴求和取向。中央政府在草擬《基本法》時,已經提出「均衡參與」的概念,把整個香港社會看成一個有機體。所以政制發展、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不止是年輕人的事,而是全香港的事。說到底,就是依不依基本法辦事的問題。

  香港年輕一代是整個香港社會有機體的其中一個部分,他們的意見重要,但不能抽空甚至凌駕其他群體,也不能凌駕基本法。所以在政改的議題上,年輕人是一個重要的群組以及持份者,但卻不是一個孤立出來的群體。他們的身分,就像其他重要界別和群體一樣,所以並不存在政府無法滿足他們在政治上的訴求而在其他範圍內予以補償。而事實上,對現時年輕人的處境以及遭遇到的問題,在201112 年行政長官選舉期間,已經反覆討論。而現屆政府針對年輕人推出的政策,絕大部分在競選期間討論,所以也不存在「補償」的問題。有否「8 ? 31」決定,政改通過否,現時針對性的政策,例如房屋等,一樣是按序執行。

  過去幾星期內,個人一再分析了現時青年一代所遇到的問題,許多這類問題,都是成熟資本主義經濟在全球化的通病,不是香港獨有。而因為香港緊貼中國大陸,跟這個冒起速度極快、規模龐大的實體經濟有深刻頻密的互動,許多發生的事情,都是大勢所趨,不是任由港英政府和特區政府謀劃。

  現今年輕人的機會是多了還是少了,不同專家學者或商界領袖,有不同的答案。如果把範圍劃在1100 平方公里的香港,這個答案可以因人而異。但如果把這1100 平方公里的範圍拉闊,那答案就一定是機會多了,這也是特首梁振英和到廣西創業的潘家穰所言。

  市場大了,機會多了,是非常簡單的邏輯問題,但呂大樂不同意。他認為這只是理論層面,而實際上就是今不如昔,困難重重,也就是呂大樂認為政府只是看理論,而沒有了解現?

  呂文提出3 個理據,一是內地工作的港人數目,由2004 年的高峰24 萬人回落到近年的十七八萬人左右。這些數字是現實的數字,並不是中國大陸予港人工作的配額。這些數字在定義上當然有種種問題,例如部分已定居當地,一些因為稅務問題而減少在大陸工作的日子。但這都不是關鍵,關鍵是這些數字只是反映現時的事實,而不是反映中國大陸可供港人發展的機會。

  個人從事人事聘用工作10 多年,對香港人前往大陸工作發展有相當經驗和認識。個人的結論,是在八九十年代,大多數香港人都不是非常樂意主動北上發展,但重賞之下,也就有一定的勇夫。當時為企業在港聘請回大陸工作的香港人,底薪加60%,另加一定的hardship allowance,只住供外地人居住的公寓,一年4 R/R trips,家眷一併前往的,就得另加教育津貼。到最後,提出這些條件都未必有人願意,那就只得改往台灣和馬來西亞求才。到廣東一帶從事工廠生產的,要求的條件沒有那麼高,但加三成人工是起碼的要求。當然,現時這些優越條件已經成為歷史。

  個人的經驗和觀察所得,二三十年前的那一代人,其實也不算特別外向,大概只能稱得上中度外向,但要麼利之所在,要麼為勢所迫,他們也會考慮到大陸工作。但現時這一代,就顯得更為內向,把到大陸工作和就業放在相當低的考慮。

  這種現象,很難兩言三語解釋,有可能香港本身就是一個小地方,所謂遠的定義,就是30 分鐘車程以上的地方;又或者香港的生活真的是太舒適,也非常方便;又或者香港家庭多是雙薪,夫妻一齊找新工作比較困難。但現時這一代人比較內向,不止是個人的表面觀察,和一些仍在企業服務的朋友討論過,他們也有同感。所以呂大樂文中列出的數字,可能就是這種由「不算非常外向」轉成「趨向內向」的事實反映。

  青年抗拒大陸工作特首提醒屬善意

  大陸市場的發展和潛力,有經驗的商界人士都可以分享,就像潘家穰那種新進成功例子也有不少。

  就算只看中國經濟增長和發展的硬數字,也可以說明中國內地商業可供發展的機會。作為香港的商界領袖,許多都已經指出大陸發展的機會;作為政府的行政首長,也有責任向年輕一代說明這個事實。

  香港這樣一個小型外向的經濟,在全球化高度分工競爭的客觀現實下,就算香港努力尋求產業多元化,也不能脫離經濟規律,而中國大陸市場發展就提供一個更廣泛的機會和選擇。但更重要的是,無論商界領袖或行政長官的建議,都只是一種善意的提醒,而不是以公共政策去迫使或者催逼年輕一代到大陸就業。就像政府也賣廣告,提醒市民少肉多菜一樣。但你不能把這種善意提醒,就說是不了解香港市民飲食習慣的現?

  就算不去到大陸發展的問題,如果香港「日趨內向」這個觀察是對的話,那就不止是影響年輕人就業機會,而是影響未來香港的立足和定位。香港還有沒有條件做國際城市,還是否開放包容,還有沒有競爭力,是一個更大的課題。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張志剛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

          
          



文章編號: 20141217004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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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 | 2014-12-17
報章 | A11 | 香港新聞
邀莫紀宏解讀依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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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報業公會昨日假銅鑼灣世貿中心舉行60周年演講會,並邀得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專程從北京來港擔任演講嘉賓,解讀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全場逾300名傳媒高層、記者及社會各界人士出席,場面熱鬧。

300來賓赴報業公會演講會

報業公會演講會昨日筵開15席,慶祝公會60周年鑽禧紀念,會長李祖澤、主席甘煥騰等一早到場打點,招呼在場逾300名來賓,包括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盧瑞安、陳勇等,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盧文端及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黃英豪更贊助午餐會膳食費用,出錢出力支持傳媒工作。香港文匯報亦有參加是次午餐會。

莫紀宏透露,今次是第三次來港,上一次是今年6月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而今次有機會與港人一起學習四中全會有關「依法治國」的《決定》,令他十分高興。他笑言昨日「陽光明媚」,香港法治重回正軌,暗示「佔領」過後終於「雨過天清」,引起台下一陣笑聲。他期望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香港繼續做好法治建設工作。

基本法保港繁榮法治

本身是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的莫紀宏,是內地著名法學專家,曾批評「佔中」是與中央政府對抗的「邪路」。他昨日讚揚香港基本法把香港帶進新的繁榮和法治年代,台下嘉賓不時點頭認同。

香港報業公會會長李祖澤其後向莫紀宏送上紀念品,莫紀宏回贈一套印有清明上河圖的擺設。

          
          



文章編號: 20141217005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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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信報財經新聞 | 2014-12-17
報章 | A20 | 時事評論 | By 查里斯
為人忽視的善良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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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運動曲終人散,很多人說今次的運動完全失敗,無論佔領者提出任何訴求,政府就是沒有就政改作出任何讓步,就連政府總部的廣場也沒有開放予佔領者使用。然而,雨傘運動並未完結,市民的怒火變成「鳩嗚」(購物)行動。更重要的是,佔領運動已令不少年輕人和市民發展出一種關心社會的公民意識,這些正面的影響卻鮮有人留意。

面書上,有個相當有趣的群組「傘落社區」,它由10 20 日至12 10 日曾於金鐘佔領區邀請佔領者回答一條問題:「在生活中,延續雨傘運動的精神,你可以做什麼?」最後收集到近400 個行動承諾,經分析後,佔領者提出至少六種延續雨傘精神的個人行動,突顯他們的公民覺醒:

一、不做政治冷感的人,多關心時事,監察政府的施政及政策;二、關心身邊的人、弱勢社群、社區等;三、揭露謊言,講出事實,批判傳媒;四、關注不同的社會議題,例如對抗壟斷、支持小店、關注動物權益、長者福利、同志權益等等;五、教育下一代,追求理想及獨立思考,傳承公義、人權、民主、環保的訊息;六、主動與不同人(包括反佔中人士、父母、親朋、鄰居、內地人)溝通及分享運動的理念,以尊重和包容的態度解決分歧。

不斷製造政治鴻溝

參與者特別強調以「香港人」身份為下一代建設一個民主、平等、包容、關懷、重視社區發展的香港,反映年輕人和市民參與這場佔領運動後,已建立一套有能動性的公民價值(activecitizenship),有助孕育社會資本。

可是,特首梁振英及建制派並沒看見運動帶給社會的善良價值,只聚焦討論佔領運動的衝突及負面影響,並把問題歸咎於年輕人缺乏上流機會或不理解《基本法》,又命扶貧委員會成立專責小組,探討促進基層年輕人向上流動,減少他們對社會的怨氣。他們故意忽略年輕人和市民在政治及社會參與缺乏實權的事實,並以不同方式否定他們對「真普選」的追求,甚至形容年輕人不明白《基本法》,結果是不斷製造政治鴻溝。這種鴻溝不會因為警察清場而縮窄,相反只會日漸加深。

如果特區政府具有政治遠見,便應盡快讓年輕人和市民進入政治舞台,讓他們的創意、關愛和行動力「傘落社區」,共同建設美好的香港。回顧1967年暴動後,殖民政府最初都認為暴動的主因是年輕人的個人問題,所以利用青少年中心舉辦一些文娛康樂活動,讓年輕人發洩精力,麻痹他們的政治參與意識。

及後麥理浩總督考慮到未來的中英談判,發覺建設香港是十分重要的談判籌碼,意識到地區工作和聯繫居民的重要性,並逐步推動社區工作及地區的民主化,讓生活在物質匱乏下的市民有發聲的渠道,誘發他們的互助潛能,令政府加快掌握社區的狀況,以補管治之不足。四十多年後,雖然選舉制度已愈見普及,但市民卻沒有實權參與政府的政策制訂、資源分配及社區建設。所謂政策制訂,不是由政府決定,便是由立法會議員代議,小市民只能上街示威或透過議員提出訴求,其影響力大家心中有數,就連我們生活的小社區,也像沒有渠道影響它的發展。

其實,每年區議會均舉辦各類文娛康樂及社會參與的活動,也有進行大大小小不同的工程項目。不過,試問有哪區區議會主動舉辦「地區預算案日」,邀請街坊及團體商討每年的社區議題,為議題排優次,共同訂定約2000多萬的預算案?前年特首為每區預留1億元推行社區重點項目,以油尖旺區為例,它擬議「炮台街多元文化活動場所的項目」,究竟當區居民有沒有參與擬定這個項目?區議會委託什麼團體負責?如何審批申請?能否促進計劃的社區融和的目標?一切均不得而知。區議會已是「一人一票」直選制度,但年輕人和市民有多少實權影響社區的發展?

權力下放區議會

雨傘運動最難得的是,孕育了一班熱情、有創意及關心香港的年輕人和市民。原則上,最切身的社區就是他們學習政治參與、實踐互諒互讓的場所,可是區議會制訂政策的實權有限,關注面窄,主要扮演諮詢角色;即使發現地區有興建街市及墟市的需要,也須得到政府及立法會同意,才能推行。

此外,區議會資源有限,批款亦深受當區大政黨主導,每年眾多計劃及活動更缺乏成效評估,種種因素窒礙年輕人關心地區事務。更重要的是,各區的青少年中心、綜合年輕服務中心沒有年輕關社的組織工作,不少社區中心為了政治中立,亦減少社區組織及倡議工作,令年輕人和街坊缺乏機會學習推動社區發展,促進社區營造、融和及其他就業機會的發展。

因此,若特區政府須要回應新一代的需要,她首要的工作是把更多權力下放予區議會,確立區議會制訂地區政策的角色,並深化它的民主工作,例如每年舉行「參與式地區預算案日」(participatory budgeting),讓年輕人和市民一起就社區發展、社區經濟擬定課題,共同制訂預算案。

此外,可設立一個跨專業、有居民代表參與的「地區預算案委員會」,審批項目的申請,落實每年擬訂的項目。倘若涉及社區空間的運用,更須策動市民參與規劃、設計及管理,讓年輕人有機會發揮創意和影響力,善用空間;青少年及社區中心亦須加把勁培育年輕人和街坊的參與能力,相信這些變革是特區政府能力範圍之內的事。 政策研究員

查里斯



          
          



文章編號: 20141217530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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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 2014-12-17
報章 | K11 | 大公評論 | 港事港心 | By 楊莉珊
「再啟蒙」與培養國家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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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指出,香港社會有些人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認識,跟內地截然不同,需要高度重視,一個根本的出路,就是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

在違法「佔中」期間,青年學生成為主力。香港回歸已經17年,但從特區教育體系中培養出來的一些青年學生卻站在了特區政府和國家的對立面,為何如此?正如張榮順指出,港澳回歸後,廣大港澳居民與內地居民都是共同生活在五星紅旗之下,但在港澳社會確實有些人,到現在仍找不到對國家的感覺,不知身在何方,所以在港澳建立對國家、對中央的認同,是一件很重要的任務。對於折騰香港超過75天的「佔中」事件,社會各界已指出反映本港歷史教育的缺失,反映時下年輕人缺乏對國家的感情與身份認同感,他們未能站在國家民族的角度去思考香港問題。

香港青年的「一國兩制」再啟蒙,首先要培養香港青年對國家民族的認同,學習中國歷史是不二法門。劉遵義教授曾經在報章撰文表示,他在2004年回到香港後,很驚訝地發現中國歷史已經不再是中小學必修科目,而在英國、美國、日本,以及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歷史都是必修科目,香港不應例外。

從世界各國看,沒有國家不重視本國的歷史教育。美國人格外珍視自己的歷史,用它來培養對自己國家的深厚感情。在美國,無論是小學、中學,還是大學,都必須學習歷史。英國的中學歷史教科書初高中聯用,核心內容是英國本國的歷史發展進程。韓國政府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中學歷史教科書應在內容上強調本民族的主體意識,向學生灌輸「韓國國家觀」。俄羅斯教育當局還編纂了一套名為《祖國知識課程》的教程,包括俄國史、俄語、俄哲學史和俄文學史等四部分,幫助青少年了解自己的祖國。

2012年的國教風波,令社會醞釀「設國教,不如重設中史」的聲音。但教育局遲遲未能落實,以至於中史科逐漸被邊緣化。不讓學生學習中史,等如讓學生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讓學生學習中國的歷史,可以讓他們了解到中國源遠流長的文化,協助他們建立中國人的身份認同。比起只有200多年歷史的美國用盡其歷史中的愛國主義資源推行歷史教育來,具有5000年歷史的中華民族的愛國主義傳統博大而輝煌, 「重設中史」應善用這一豐富資源。

著名歷史學家錢穆說: 「忘記歷史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民族,忽視歷史的社會是沒有前途的社會。」在香港,我們一方面譴責日本篡改教科書內容,未有正視侵華史實,一方面卻未有鼓勵中學生學習自己國家的歷史。這是變相的雙重標準。

2000年取消了回歸前中國歷史作為必修科的地位,到2009年課程改革大幅削減選修科目後,中史科竟然無人問津,導致新一代因不知歷史而對國家產生誤解甚至抗拒。

因此, 「一國兩制」再啟蒙,首先要培養市民特別是青年學生對國家民族的認同。

作者為北京市政協常委

          
          



文章編號: 20141217530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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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 | 2014-12-17
報章 | A20 | NEWS
內地學者︰憲法保障基本法在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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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昨午在報業公會60周年午餐會表示,中共十八大四中全會後公布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是為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建設法治中國提供根本指引。他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按《憲法》第31條成立,而《憲法》第67條則列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解釋及監督《憲法》實施的權力,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重申《憲法》保障《基本法》在特區實施。

網站文章:
17/12/2014 | 內地學者︰憲法保障基本法在港實施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241536

          
          



文章編號: 2014121753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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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 2014-12-17
報章 | A32 | 觀點 | By 長春花@杏林覺醒
我已經在躲你了,為什麼還要找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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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開頭,我必須說明,本人乃一名政治冷感,缺乏時事觸覺的公立醫院醫生。

  從小到大只懂讀書玩樂,最愛看電視劇,哪個藝人誰和誰發展地下情我都知得一清二楚。我最怕看報紙的港聞版,十分討厭政治的黑暗,覺得政治與我無關,所以索性不看不理不參與。那年23 條立法大家上街遊行,我沒有參與。反國教科,我也沒有參與。因此,以下內容純粹個人生活體驗分享,請輕鬆看下去,不用想什麼政治正不正確。

  入職後的第2 年,我用積蓄再加上父母的幫助,買了現在居住的房子。這房子才600 多呎,沒有會所泳池健身室,但已夠我供15 年。那時候我在想,當一個醫生買個房子也這麼吃力,不知道入息較低的朋友該如何置業。長輩們常說在香港只要肯捱肯做,定能安居樂業。我很質疑這句話在現今世代還是否適用。

  有去過公立醫院的人都知道,前線醫生的人手極為短缺,病房內的?位時常加至洗手間和走火通道的門前。人口老化令我們的患者數目在5 年內增加了1 倍有多,醫生數目卻二三十年來原地踏步,這無疑令醫療質素下降,陷病人於險境。

  這些年來醫護人員多少次向高層?烈表達需要增加人手,換來的答案卻都只是一句「你們的聲音,我聽到了」。今天,我所工作的部門人手並沒有加到1 個,換來的只是無數的程序指引(protocol ,例如規定我們在病人入院後1 小時內必須為病人診治,卻無考慮在人手不足的情?下當值醫生可能1 小時內已收了7 8 個新症,如何可於時限內把每位患者治療好,我真的不知道。

  但跟不到protocol 就是醫生的錯,公?不會知道是人手不足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高層把制度的流弊要前線醫護人員去「補鑊」。為什麼政府高層可如此漠視醫生和病人的訴求,盲目地堆砌數字遊戲?那時候我明白了。因為管理層的權力從來不是來自人民,他們只須向上頭負責,根本不用對下交代,所以就算我們喊到聲嘶力歇,政府也不用理會。

  要求統治者兌現承諾很過分嗎?

  今天有一個這樣的運動,讓我看清楚政府的荒謬。佔領運動成功與否留給歷史去評價,但我清楚聽到香港人對民主自由的訴求,而政府卻充耳不聞。重點是他們並不是開天索價,他們只是希望落實當年說好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基本法》賦予我們真普選的權利。要求統治者兌現承諾,這很過分嗎?如果中央對我們的承諾也不用兌現,叫我們怎麼教下一代誠實和守信用呢?

  然後故事發展下去,更有趣的事發生了。我們的梁特首收受了UGL 集團的5000 萬元。我不懂法律,但我知道公務員不可收受超過500 元的禮品,而現金更是不論金額多少都絕對不可碰的。現在特首收受了5000 萬元卻不用對廣大市民交代,這不是很可笑嗎?

  但請不要怪他,因為他事實上真的不用向我們交代,因為他的權力來自中央,並不來自我們。而這樣的局面也是沉默的你和我所默許的。

  這一刻,我明白了。雖然我逃避政治,但政治還是會找上門,逐步蠶食我的生活。即使你是醫生,高薪厚職,也逃不了。要參與社會裏的各個議題,重點在於擁有一顆維護公義、良知的心,沒有政治觸覺並不是藉口。

  我覺醒了,你呢?

  

          
          



文章編號: 20141217004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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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4-12-17
報章 | A06 | 港聞
袁國強:自首不代表沒衝擊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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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未有正面回應,主導佔領運動的人會否受更大刑責,卻指大家日後就會知道答案,只重申佔領行動對香港法治構成很大衝擊,「自首本身不代表對法治沒有挑戰或衝擊」。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則促請港府追究佔領運動策劃者的刑責。

袁國強昨在澳門稱,因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主導佔領運動的人要否負更大刑責。至於律政司仍未決定是否起訴佔旺者刑事藐視法庭,袁稱因涉及五十多人,當局正在等待警方調查和提交證據,冀盡量不再押後。

稱禁制令開會只為警提意見

對於被母校伊利沙伯中學約270名舊生、學生、前教職員及家長公開譴責,指未有如實向中央反映港人對政改的意見,並縱容政府借民事禁制令清場,袁不諱言不認同他們的看法,稱佔領運動中有刑事法律、也有民事法律的考慮,不能指因有刑事問題而不容許他人就其民事權利申請禁制令。他又稱律政司與民事禁制令的原告人開會,是因律政司要為警方提供法律意見,強調當局無向原告人提供法律意見。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昨則力促當局「依法追究佔領行動策劃者、組織者和指揮者的法律責任」;但對於佔領原因是否如港府所言與房屋問題有關,及港人要否被「再啟蒙」,劉先否認說:「家佔中都係有錢,唔係好窮,好多知識分子」,再解釋《基本法》出台到現在,89年訂立到家咁多年,好多人都忘記」,支持當局多做宣傳教育。

          
          



文章編號: 20141217006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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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 | 2014-12-16
報章 | A06 | 重要新聞 | 「佔中」反思
曲解「一國兩制」釀「佔」禍 專家:港府應汲取教訓 加強推廣基本法消除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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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佔領」行動對香港社會的禍害罊竹難書,其中較嚴重的一項,莫過於錯誤理解甚至公然漠視「一國兩制」: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撤回831日對香港政改作出的決定;堅持違反香港基本法的「公民提名」;忽略中央政府對香港政改的決定權,叫囂「香港問題,香港解決」等口號;「佔領區」不乏鼓吹「港獨」的激進分子,他們甚至揮動「龍獅旗」顯示叛逆之心。本報從今日起推出「佔中反思」系列報道,分別從如何正確理解「一國兩制」方針、非法「佔領」對本港法治、社會關係、經濟發展、青年工作等方面帶來的衝擊和示,一一請專家剖析,與讀者一同思考香港在「後佔中」時期應走的路向。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前日在深圳指出,部分港人受反對派影響,理解「一國兩制」及香港基本法內容與內地有偏差,須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並要樹立國家民族觀念和對中央政府的認同。有基本法委員和律師均指出,綜觀整場「佔領」行動以至近年的社會爭議,造成本港目前的理解偏差,歸根究柢在於港人對國家觀念薄弱,未能準確掌握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特區政府應汲取教訓,未來多做兩地交流和香港基本法的推廣工作,同時確保公務員團隊準確掌握香港基本法,才能有利消除偏差,減少爭議。 ■記者 鄭治祖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社會出現漠視「一國」存在就是最大誤導,有人以為港人可自把自為,忽視中央權威。

他指出,反對派在「佔領」行動期間,多次鼓吹繞過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推動普選,這固然是誤導公眾,以為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可以不理,但更深層的原因,在於部分港人亦不認為需要重視「一國」,全國人大的憲制性法律決定可以不理,國家機構可以不理,最終產生了許多忽略國家利益、與中央對抗的問題。

劉迺強:反對派誤導 傳媒渲染

張榮順前日提到,港澳社會的反對派和西方激進勢力,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別類詮釋頗為奏效,令香港社會出現理解偏差。劉迺強說,反對派過去固然一直誤導公眾認識基本法,責任不可推卸,但個別傳媒助紂為虐,把反對派一些有關「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錯誤訊息加以渲染傳播,令社會對「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誤解更深。

簡松年:港人對國家觀念薄弱

本身為律師的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亦認同,香港有關「一國兩制」的認識偏差,源於港人對國家觀念薄弱,未能準確把握「一國」和「兩制」的先後關係,導致時常有重「兩制」、輕「一國」的問題。他說,香港人本土意識強,國家意識弱,一直強調「兩制」先於「一國」。然而,沒有「一國」,便沒有「兩制」,這是客觀認識。他舉例說,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涉及國家安全利益,然而,港人對國家觀念薄弱,才對基本法這一條文感到抗拒,2003年激發不少人上街,即使現在仍有人視二十三條為洪水猛獸。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於831日的人大決定記者會上明確表示,人大決定旨在澄清偏離香港基本法規定的錯誤認識,確立特首普選制度的法律框架。簡松年提到,反對派特別是一批大狀玩弄法律,長久以來誤導公眾,不熟香港基本法的就會被誤導,即使大專學生也不見得了解香港基本法,特別是有關選舉規定的部分,「一些人連普選時間表也不明白。」

至於如何糾正這些偏差,劉迺強認為,加強國家教育、推廣香港基本法的工作不在話下。不過,更重要的是,作為推動社會認識香港基本法的重要機構,特區政府上下也要好好學習香港基本法,確保問責官員和公務員團隊亦能準確理解,這樣才能確保「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成功落實。

勿硬銷 藉故事融入生活

簡松年則指出,現在特區政府有關香港基本法的宣傳仍然太少,認為要善用電視媒體,令市民可平日也能接觸到香港基本法的知識。針對目前的情況,可多講外交、政制以至經濟和金融方面的條文,讓市民對香港基本法的內容潛移默化,做到教育作用。不過,推廣時要注意方法,不能逐條硬銷,而是能以故事形式,將香港基本法的內容融入市民生活之中。

簡松年續說,年輕人受殖民教育毒害甚深,許多年輕一代在「佔中」行動期間缺乏「一國」意識的問題可謂表露無遺,不少人沒有國家安全的切膚之痛。這方面需要時間加強國家和民族意識,多搞兩地交流,讓港人多了解內地的情況,重投國家的懷抱。

違法「佔中」衝擊「一國兩制」事件簿

日期        事件

2014320日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訪港的「末代港督」彭定康會面,討論「香港問題」。

20144月 陳方安生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與美國副總統拜登會面,並與美國國務院轄下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開會,講述「佔中」行動流程、訴求等細節。

20147月 陳方安生與李柱銘出席英國議會外交事務委員會公聽會,肆意批評「一國兩制」白皮書。

2014926日 「雙學」(學聯與「學民思潮」)發動罷課集會,突然號召包圍政府總部。

2014928日 「佔中三丑」宣布啟動「佔中」,要求撤回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政改決定。

2014101日 「佔中」正式演變成「雨傘革命」,示威者叫囂要求特首梁振英下台。

2014102日  學聯向政府發出公開信,聲稱「香港問題香港解決」。

201410月初 陳方安生訪英並敦促英國「採取正當行動」協助香港爭取民主。

20141115日  學聯計劃「闖京」向中央官員表達港人對普選的訴求,被註銷回鄉證。

20141130日 「雨傘革命」升級並發動「對準政權 包圍政總」暴力集會。

201412月  英國下議院議員聲稱要來港調查《中英聯合聲明》的執行情況,最終被中方拒絕入境。

■製表:記者 李自明



          
          



文章編號: 20141216005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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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 2014-12-16
報章 | A02 | 要聞
籲遵從基本法反思如何追求民主 梁:政治問題違法必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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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表示,兩個多月的佔領行動,最大的傷害是破壞法治,他強調,香港追求的民主應該是法治民主,要根據法律去行使民主權利;政治問題若出現違法情況,必由執法機關處理。他呼籲各界在普選的問題上,回歸法律辦事,亦希望市民能夠深入全面地了解和遵從基本法。大公報記者唐曉明

非法「佔領」行動昨日畫上句號,社會各界聚焦「後佔中」的反思。梁振英昨日向傳媒表示,隨兩個多月的非法佔領行動告一段落,市民應該反思和總結如何追求民主。

遵從法律追求民主梁振英指出,只講民主不講法治的話,並非真正的民主,這只是一種無政府狀態。他認為,香港和所有先進的民主國家追求和實踐的民主,應該是在法律底下,根據法律、遵從法律來爭取港人的民主訴求,行使港人的民主權利。

梁振英又表示,就有關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這個問題,應該依法行事,尤其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有關的決定。梁振英強調,基本法是香港的基本法律,大家都有責任好好維護和遵守。基本法亦都是「一國兩制」在法律上的演繹和規定,梁振英希望香港市民,包括在過去兩個多月主張用非法的方式,主張用一個不依隨基本法的方式來去爭取香港在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的人士,包括年輕的學生,都能夠全面地了解和遵從基本法,使得香港在2017年可以實行普選行政長官。

梁振英稱,早前有佔領人士接受電視節目訪問,聲稱基本法賦予他們集會自由。他說,佔領者能引述基本法,是一個認識基本法的好開始,但是他認為,市民亦要全面了解香港的法治環境。梁振英明確指出,市民行使集會自由時,不能妨礙他人的自由和權利。梁振英說,妨礙市民出入及商舖營業的集會,本身就是違法。梁振英表示,過去兩個多月,非法佔領行動使得香港旅遊業、會展業、零售業、交通事業等,都受到很大的經濟損失。但除了經濟損失之外,小部分人對法治的衝擊,對香港社會,甚至香港的國際形象,都造成很大損害。他指出,香港社會不想見到繼續有人鼓吹用一些違法的方式,來達致他們的政治訴求。

駁斥極端分子謬論被問到「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聲稱,不排除會採用更加激烈的「不合作運動」,梁振英回應指,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他相信絕大多數香港市民都是守法,亦不想見到香港混亂,更不願見到有少數搞事者,以種種的違法方式破壞社會秩序、破壞社會治安,尤有甚者,就是破壞香港的法治環境和法治精神。梁振英強調,每個地方的執法機關,都有依法執法的權力和責任,有人稱「政治問題,政治解決」,但如果政治問題出現一些違法行為的話,一定是由執法機關處理解決,將違法人士繩之於法。

          
          



文章編號: 20141216530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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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文匯報 | 2014-12-16
報章 | A18 | 香港新聞
《人民日報》讚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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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人民日報》昨日發表述評文章,點名讚澳門對「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述評指出,回歸15年來,澳門經歷了3屆特區政府、5屆立法會。「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從設想變為現實,一個全新的澳門已然橫空出世。

《人民日報》昨日刊出的文章指出,對於澳門人而言,澳門基本法絕不僅僅是一部高高在上的憲制性文件,而是與自己生活息息相關的行為準則。行政長官依據澳門基本法頒布了數百項行政法規,內容涉及經濟、民生、財政、勞工等廣泛事務;澳門立法會制定了208部法律,每一部法律都要經過澳門基本法專家的審查;澳門三級法院以基本法為依據,審理了大量涉及解釋和適用澳門基本法條文的案件,僅今年前10個月就有179宗。

文章指,回歸15年來,澳門特區始終堅持尊重和維護澳門基本法的絕對權威,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辦事,堅持以澳門基本法規範行政、立法、司法行為,以澳門基本法的規定來處理政制發展、民生改善等重大問題。

回歸後,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區堅定不移地按照澳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規定,推動民主政制循序漸進向前發展:第五屆立法會由33名議員組成,較第四屆立法會增加4名直選、間選議員;間選制度法人選民投票人數由11人增至最多22人,取消自動當選機制,提名門檻由25%降至20%;第四任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由300名增至400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產生辦法的成功修改,進一步擴大民主,澳門特區政制發展邁進新里程。

民主權利擴大 「首投族」增長萬餘

文章指,民主權利的擴大點燃了澳門居民的政治參與熱情。20139月,澳門特區第五屆立法會選舉過程中,145名候選人參與角逐,超過15萬選民參與投票,比上屆增加近3萬人,幾乎是2001年第二屆立法會選舉時的一倍,其中僅「首投族」就增長了1萬餘人。「澳門不再是冷冷的政治氛圍。」有澳門學者分析指出,「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提升了澳門普通民眾的政治參與熱情,「澳人治澳」成為澳門人參與政治事務的最強意願。

66.22%市民肯定「一國兩制」在澳落實

文章認為,澳門回歸15年,是澳門人對祖國認同感、歸屬感不斷增強的15年,是澳門人「愛國愛澳」情懷高漲的15年。1210日,由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主持的《澳門市民對回歸15周年社會發展滿意度調查》新鮮出爐,抽樣調查顯示,73.6%的受訪者正面肯定回歸後的社會發展,66.22%的受訪者正面肯定「一國兩制」在澳門的落實情況,63.53%的受訪者對澳門繼續保持繁榮穩定充滿信心。



          
          



文章編號: 2014121600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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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即時新聞網 | 2014-12-16
網站 | 港聞
一國兩制再啟蒙?梁稱不遺餘力推動基本法(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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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日前指香港要進行一國兩制的「再啟蒙」,特首梁振英表示,特區政府一直不遺餘力推動基本法。梁振英表示,基本法160條,涉及方方面面,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不遺餘力地推廣基本法,希望社會全面認識基本法,一起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即時新聞)

          
          



文章編號: 20141216536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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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 | 2014-12-16
報章 | A10 | NEWS | 夫子自唱 | By 劉銳紹
北京應接受再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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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說,香港人應接受「一國兩制再啟蒙」。我聽後十分感慨,因為京官們早已扭曲鄧小平所說的「一國兩制」,只按眼前政治需要解讀《基本法》,實際上背棄承諾。如今,還說「香港人不明白『一國兩制』」真諦和《基本法》立法原意,來一個顛倒是非。

當年我在體制內工作,從鄧小平第一天談「一國兩制」,我就參與採訪。其後中英談判時我長駐英國,起草《基本法》時我長駐北京,與當時的京官接觸甚多,一直看著「一國兩制」的孕育和執行過程,當年的採訪筆記仍在手中。今天,看見京官以偏概全,為我所用,以為強權可以壓倒一切;或者以為香港人善忘,胡亂編述就可以嚇唬或騙倒香港人,能不心痛欲絕嗎?也許,鄧小平的骨灰也要從大海裡飄回北京,跟京官們說:「你們扭曲了我的意思。」

說到底,這是因為京官仍沿用封建王朝的思維來管治現代社會,尤其是政治問題。所以,他們應該接受現代文明、民主政治的再啟蒙。而香港人要做的,就是更多關注中國變化,尤其是民間社會的轉變;不知道這些變化,或者用舊眼光看待今天中國的民間力量,那就找不到方向。

經過「雨傘運動」,香港人看到高牆不容易推倒。不過,高牆雖在,但可以翻牆跨越,方法很多。我素來相信,民族的生命總比政權長。我無意打倒甚麼,推翻甚麼,但高山橫亙,阻不了細水長流。道理就是這麼顯淺,關鍵是每個人(包括當權者)怎樣選擇而已。

按此形勢推斷,「一國兩制」將會愈來愈變形,「兩制」的空間將愈來愈窄,官方主導的愛國教育將會加速,《基本法》二十三條可能提早到來。此刻,香港將面對一種政治拖後腳的力量,但同時面對一個偉大的使命,就是努力防止香港急速下滑。千萬不要讓我的憂慮變成事實:「一國兩制」不是死在外國人手上,而是死在自己人手上。這樣對香港無益,對整個中華民族也無益。

人性是會沉淪的,但也會甦醒的。消極者會說:珍惜香港的夕陽餘暉吧。但我說:不妨變作雄雞,喚醒黎明。 周二、五刊登



網站文章:
16/12/2014 | 夫子自唱 - 劉銳紹     北京應接受再啟蒙
http://www.am730.com.hk/column-241247

          
          



文章編號: 20141216530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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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 | 2014-12-16
報章 | A06 | 重要新聞
「佔」揭港人認識「一國兩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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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歸17年來,反對派不斷扭曲「一國兩制」的含義,並借助外部勢力挑起政治糾紛,試圖將香港變成「政治獨立實體」。為撥亂反正,國務院在本年6月首發《「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白皮書,全面闡述中央對港的方針。在香港正值「後佔中」的關鍵時刻,法學博士宋小莊指出,從「佔中」的荒謬手段,揭示出港人對「一國兩制」認識不足,仍未適應回歸後的新時代轉變。放眼未來,政府需做好政治公關準備傳達「一國兩制」的正確訊息。

自國務院發布「一國兩制」白皮書後,反對派刻意誤導港人,不斷散布「中央收緊香港高度自治」等似是而非的「陰謀論」;隨後更發動歷時兩個多月的違法「佔領」,把矛頭指向中央,甚至挾持香港挑戰基本法權威,恰恰說明白皮書釐清「一國兩制」的必要性。

宋小莊:應解釋白皮書糾謬誤

宋小莊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說,從「佔中」不斷衝擊「一國兩制」及基本法,揭示出港人對「一國兩制」認識不足,仍未適應回歸後的新時代轉變,「回歸後,大家一直以『馬照跑、舞照跳』簡單化解釋基本法,而沒有全面解釋港人回歸後的權利及義務,並嚴重忽略了憲法的重要性,令港人至今仍無履行中國人的身份,亦無建立對國家的公民責任。」

放眼「後佔中」的關鍵時刻,宋小莊認為,特區政府需做好政治公關,全面傳達「一國兩制」的正確訊息,平衡社會輿論,「輿論發揮重要角色。比如,政府不應只講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可推翻,亦不應只講『公民提名』不符基本法。事實上,『國際公約』亦無訂明『公民提名』。特區政府應全面解釋白皮書,及時更正謬誤,避免社會繼續被誤導。」 ■記者 李自明



          
          



文章編號: 20141216005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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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信報財經新聞 | 2014-12-16
報章 | A22 | 時事評論 | 林行止專欄 | By 林行止
雨過天青雲破處 這般顏色做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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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繼旺角及金鐘之後,警方昨天(十二月十五日, 佔領運動第七十九天)完成最後一個佔領區銅鑼灣及立法會示威區的清場!警隊在最後一輪清場行動的表現,連不少「束手就擒」的當事人,亦感到執勤者恪盡職守、表現專業,令人寬慰;昨午五時「佔領運動」全被清場後,自催淚彈事件後幾乎「隱形」的警務處處長曾偉雄,統率警務處高層會見記者,他形容此次行動「難度和複雜性前所未見,時間長、示威人數多,示威動員、方式和激烈程度未能一一預見……。」但他指若示威者聽從警方勸告離開或不衝擊警方,「警方根本不必使用武力……」。不過,曾處長對發射那八十七枚催淚彈的「內情」未有交代,而警方能否在市民心目中完全恢復聲譽,還要看當局如何發落涉於「暗角」拳打腳踢示威者的七名警察。

無論如何,警隊「淡定」清場的態度,與「三子」啟動「佔中」當天(九月二十八日),警方連放八十七枚催淚彈所種下的惡劣形象,完全兩樣。

前後不到三個月,同一警隊,同樣的對手,當初頭威頭勢,以餓虎擒羊的勢態對付示威者,結果卻是「制」而不「服」,激起更多市民站到同情佔領陣營;雖然民間亦有「撐警」的聲音,可是怎亦無法提升警隊「低位徘徊」的聲譽;這回清場,警方足以光彩地「鳴金收兵」,有望恢復名譽,不但警隊值得高興,就是香港市民亦該額手稱慶一是慶幸佔領運動不用流血鎮壓收場,警民平安;二是證明香港警隊並非已經墮落、不再優秀,當初重手打擊「佔領」一役,只是領導失策、誤判民情,猶如腦袋發熱、肢體乏力,那不同於體殘肢缺,只要頭腦退熱,身軀便可回復機能;三是認識到社會共融,並不等於毫無差異、不興勃谿,而是大家應有所本的各守其分而公道自在人心。

經過此役,如今港人大致意識到必須聽命行事、接受指揮的紀律部隊,一旦落在領導無方又或心術不正者麾下,為害便不止於成事不足而是敗事有餘,連警察亦賠上多年累積的聲譽,幾乎淪為與民為敵的「磨心」,那是多麼值得港人警惕的事。大家應當記憶猶新,在大放催淚彈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記者會說她是此事的「局外人」,不免令人對當時是誰拍案令警方放催淚彈,有種種聯想究竟是京官亂指揮還是港官不協調?

二、

因「公民抗命」而起的佔領運動,由於「雙學」的介入而聲威大振、國際矚目,可是,無視洶洶群情,當權者硬骨頭一塊,不假辭色,不但寸步不讓,而且還以迎頭痛擊。「三子」、「雙學」與群眾的參與,其間的得失起伏,不能只化為唏噓而不好好思量。要思量什麼?筆者有如下的看法。

只有在法治社會,公民抗命(或稱公民不合作)的反對權才能起作用,才有意義,才有感召群眾甚至當權者的能量。對於講求威權一統的地方,當權者對反對意見不僅置若罔聞,還大有可能被視為社會家國之不幸,是動亂之由,即使不被視為「反黨反國家」,亦會被打為作奸犯科,送進大牢。

從「雨傘運動」的來歷和變化,大家看到香港具公民意識的人數不在少,然而,仰仗威權管治的,同樣大有人在,此所以中央和特區政府捧出法制條文,輕鬆地便把抗命者定性為專事破壞的「不法之徒」,把法治精神所包含的尊重反對意見的權利和空間,壓縮至全無空隙、暗無天日。

把阻塞交通要道的靜坐佔領,稍事渲染,略為誇大,把佔領運動給市民日常生活帶來的一些不便,轉化為砸人飯碗、礙人生計的罪名,聚焦於港人市儈本色的最痛處,令佔領運動在不少人眼中顯得神憎鬼厭,管你追求什麼無篩選真民主、什麼權責公義、什麼真理夢想,通統淪為虛妄的廢話歪理。特區政府利用群眾打擊群眾,以不動聲色不回應以「靜」制動,令示威不甘、躁動、無功,徒顯筋疲力盡退場而心有不平。

政治的事,政府不以政治解決,結束佔領,只是公民抗命的一個段落,不少人都意識日後必有後續行動,甚至有可能是捨棄非暴力原則的激烈「賭命」。有學生代表已公開表示會發起新一輪的不合作運動,筆者不知道他們從過去兩個多月的歷練中得到什麼經驗教訓,卻實在希望他們即使採取新的不合作行動,打擊面亦只應針對當權者,不能過於擾民,如此才能團結一大片;否則,不但得不到人心,反招廣泛的敵視。當政府根本不重視民意,佔領運動的示威場面波瀾壯闊,梁振英政府尚且能無動於衷、好整以暇,且能獲中央政府繼續公開支持,公民抗命是否是下一波抗爭活動用得上的策略?即使答案是肯定的,是否該有起承轉合的節制和因應?因為非如此才不致「激發民怨、引起共憤」,當然,亦不致再落得功敗垂成的下場。

三、

「反思」一詞,在金鐘清場後便鋪天蓋地在本港各種媒體上出現。全國港澳研究會十二月十一日在深圳召開的年度理事會,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人大常委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提出就「一國兩制」對港人進行「再啟蒙」的「偉論」,可真教人坐立不安,他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是香港「小憲法」的檻內人,弦歌雅意,兩制結束,夢入一國之意正濃。陳佐洱會長繼續不厭其煩地說「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國策不會改變,似在大力推銷「A貨」!

京派在朝在野的港事泰斗,他們在全國港澳研究會上發言的思路,對港人而言,太像外星人語,難以理解;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到底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雖然一樣是「老共」,昨天他在《am730》的<深刻反思>一文,文筆委婉,倒不失實話;他沒有正面否定中央政府把佔領運動定性為「顏色革命」(「有外國勢力介入」)的「傳聞」,卻借用毛主席《矛盾論》中有關雞蛋與石頭的「孵化」條件,指出「社會的變化,主要是由於社會內部矛盾的發展與推動。外國勢力大概是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的;但香港的佔領運動為什麼會在這個時候發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模,主要決定於香港社會內在的矛盾。」又說「分析運動的成因不能過分強調外國勢力的作用。」雞蛋可以在適當溫度下,孵化小雞,石頭卻無論怎樣也孵不出雞仔……。

這場規模龐大的群眾運動,究竟反映香港社會出現了什麼「內部矛盾」?曾主席以「青年政策」和「社會流動性」之類的官方藉口提出他的看法,要求港人要有更深刻的反思。其實梁振英上台後的「語言偽術」,多少可以讓人識破一些香港內部矛盾的形成,因為他並不是按研究所得的社會需要作為訂定政策的根據,而是順應北京或個人所好,在研究資料中挑選一鱗半爪的理據,配合其脫離群眾的施為。把該作根據的基礎,改為政治宣傳的彈藥;把死的說成活的,把稀鬆浮誇的,說成實實在在了不起,最後把選舉行政長官的取態說成與群眾的意願毫無二致。他不是與港人站在一起追求進步,而是以中央委予重任的上位者身份依法治港!

梁振英成功迫退「雨傘運動」的洶湧浪潮,可是他在更多港人的心目中留下愈來愈不堪的印象!

林行止

           
          



文章編號: 20141216530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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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財經新聞 | 2014-12-16
報章 | A22 | 時事評論 | 香港脈搏 | By 余錦賢
樹立國家觀念 啟蒙難靠克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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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日前表明,須研究如何在港澳社會樹立國家民族觀念,兼且要在港澳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但如何「啟蒙」香港群眾,包括一眾年輕人,張榮順沒有說明,一切還待特區官員接旨辦事。觀乎今次參與佔領運動的以年輕人為主,可以肯定,「啟蒙」年輕一代認識國情是少不了的。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前天便曾表示,根據佔領運動的經驗,港府會加強學生對「一國兩制」、《基本法》、法治精神的理解。吳局長之言,已預示政府未來對年輕人的工作,除了設法增加他們向上流機會之外,還會從教育入手,多做工夫,因此身為教育政策的推手,吳克儉未來工作料甚吃重。

可是,吳克儉出任政治問責官員兩年多以來,公眾及官場對他的評價均甚為負面,尤其自2012 年夏天的國民教育事件,更顯得他的政治能力實在有限,「吳得掂」之名也從此不脛而走,至今仍未能扭轉公眾的印象。若由他擔當「啟蒙」年輕人的重任,效果如何,幾可預見。

吳克儉有幾多斤,官場中人又豈有不知之理。有官場中人形容,吳局長最大的「特點」,就是無論如何都顯得信心十足,哪管外界評價如何;只是自信歸自信,還須看看他人對他有多少信心。據聞,政府曾多次思量是否需要換掉教育局局長,好讓真正有能力之士出任。

今屆政府一直有意見認為,問責局長中途換馬沒什麼大不了,一如外國政府中途換閣,隨時有助爭取民意。可是,梁振英政府2012年出盡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沒多少教育經驗、更無政治歷練的吳克儉出任教育局局長,如今梁振英任期已過半,而且政府這個熱廚房溫度愈來愈高,另覓合適人選的難度十分大。為今之計,政府大概應該考慮讓吳局長多作外訪,由局內其他較具能力或嫻熟公務之人擔當「啟蒙」年輕人的重任。

余錦賢

          
          



文章編號: 20141216530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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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文匯報 | 2014-12-16
報章 | A04 | 重要新聞 | 社評
吸取「佔中」教訓 維護香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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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佔領」區及立法會示威區昨日順利完成清場,困擾香港兩個多月的違法「佔中」終告全面結束。「佔中」最令人憂慮的是,動搖香港的法治根基。「佔中」引發的亂局說明,如果只講民主,不講法治,不是真正民主,而是無政府狀態。吸取「佔中」教訓,最重要的就是要維護法治。

「佔中」行動持續兩個多月,示威者衝擊警方的激烈程度前所未見,其間警方更遭到惡意攻擊。但即使面對極其嚴峻的挑戰,警方仍日以繼夜肩負維護法治、保持秩序的重任,盡忠職守,盡最大努力有效控制局面。「佔中」曾引發多次大規模衝擊行動,始終無出現重大傷亡,足以證明警方的執法有理有節。警方不辱使命,終於專業、文明、妥善地依法處置「佔中」,恢復香港社會安寧,贏得廣大市民的肯定和讚賞。

最令人憂慮的是,「佔中」打民主的旗號,動搖香港的法治根基。「佔中」鼓吹的「公民提名」、「符合國際標準的真普選」,本身就違反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佔中」自爆發以來,種種衝擊法治的言論甚囂塵上,有法律學者、律師,公然煽動為了「公民抗命」的「崇高理由」不必遵守法庭命令,慫恿示威者漠視法庭命令、抗拒警方執法。法治乃一個社會最重要的基石,帶領香港步向文明、安全、有序。任何人都不能打民主的旗號凌駕法律之上。香港落實普選唯有遵循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才能水到渠成。

「佔中」雖然落幕,但如果搞手們不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只會衍生更多違法亂港的行為,「佔中」隨時可能捲土重來。「佔中」破壞法治,破壞社會安寧,禍害青年學生,使香港成為暴戾之都、動亂之都,後果非常嚴重。其中,組織、策劃、資助及煽動參加違法「佔領」行動的人,涉嫌違法性質最為嚴重。執法機構必須依法將「佔中」搞手繩之以法,令其付出應付的代價。 唯有執法必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以儆效尤,才能有效阻止違法暴力抗爭氾濫成災。

          
          



文章編號: 2014121600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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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蘋果日報 | 2014-12-16
報章 | A17 | 論壇 | By 戴耀廷
不必再啟蒙 有真普選,人心就回歸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 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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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指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行時,出現了與內地截然不同的認識,故須在香港做工作把一國兩制方針講清楚、弄明白。這是他所說要港人對一國兩制的「再啟蒙」。

我很久以前就已提出對一國兩制存在兩種不同的詮釋。一種稱為「一國觀」,其重點是要確保中央的主權。基於政治現實的考慮,容許特區實行有異於內地的制度,因那會有利於達成統一回歸的目標。因此可以說,「一國」是一國兩制的目的,而「兩制」是一國兩制的手段。在回歸後,「兩制」的管治也不能威脅到「一國」的主權地位。

另一種詮釋稱為「兩制觀」,其重點是要維持過去已實行在特區的制度及價值。但是要做到,基於政治現實的考慮,就只能接受回歸中國的主權之下。因此與「一國觀」正正相反,「兩制」是一國兩制的目的,「一國」是一國兩制的手段。在回歸後,「一國」不應隨便干預「兩制」,損害其自治權利。

當然張榮順副主任所說港人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另類詮釋應是指「兩制觀」,而他要港人「再啟蒙」認識的一國兩制,就應是要港人明白「一國觀」才是一國兩制的正確理解。

的而且確,「一國觀」是一國兩制的官方理解,但一旦實行起來,所有受這國家政策影響的人都會有他們的一套理解,那是沒有人可以阻止得住的。即使中央真的要如張榮順副主任所說,要港人對一國兩制受「再啟蒙」,我也見不到中央政府在現有香港已享有及實行的高度自治下,可以怎樣令港人「被再啟蒙」。

難道中共可以強制所有港人去上甚麼一國兩制學習班嗎?難道要所有學生去上一國兩制再教育班嗎?可能中共會在香港搞一些五星級度假酒店連水療的一國兩制學習班吸引人去,但這又可以吸引到甚麼人去呢?醒目的港人可能在上堂時表現得是非常「一國」,但在享受服務過後,他們會繼續是「兩制者」。

即使現在香港大部份傳統傳媒都已被中共收編,中共大可以透過傳統傳媒去大力宣揚「一國觀」,而事實上已經是這樣做。但港人尤其是年輕一輩,根本已不依靠傳統傳媒來收取訊息,而在網上的世界,肯定是「兩制觀」才是主流的思維。其實可能連一國兩制已經不合網民的胃口,「一國觀」又怎可能會有市場呢?

或許中共所想的就是由年輕一代開始,在中、小學課程引入「正確」的一國兩制課程,但那必會引發如反國教科的社會運動。在雨傘運動後,抗爭的規模及形式也必會不一樣。

因此,用這種過時的思維,意圖由上而下去把港人洗腦,要他們接受「一國觀」,中共實是浪費精力。更實際的,應是明白到港人已孕育了強烈的「兩制觀」,想辦法在不同觀念下,盡力去尋找對一國兩制的共識。

無論是「一國觀」和「兩制觀」,都是建基在一國兩制之上。無論是多麼強調「兩制」,基於政治現實的考慮,「兩制者」從沒有意圖要挑戰「一國」在一國兩制中的主權地位,更加不會搞甚麼顏色革命。他們只是期望「一國」可以容許「兩制」內的港人,能享有「一國」承諾過他們可享有的基本的權利,包括了平等及真正的政治權利。

我也相信中共是真心想讓香港人在一國兩制下行使高度自治權的。當明白到中、港兩地是存在對一國兩制兩種不同的詮釋,而這是中共無論多有錢及多大權,也無可能扭轉得到的,中共基於政治現實的考慮,為何不能放膽讓香港人實行真普選呢?我有信心在實行了真普選後,中共一直等候的人心回歸,可能會在她意想不到的情況下出現。不然,港人的離心只會越來越強,到了某個階段,他們可能連一國兩制也接受不了。或許港人沒有能力真的脫離得到中共的掌握,但必會不斷製造各種各樣的麻煩,那又是否中共所樂見的呢?

戴耀廷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

          
          



文章編號: 20141216006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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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財經新聞 | 2014-12-16
報章 | A23 | 時事評論 | 專業為公 | By 郭榮鏗
雨過天未青 傘有再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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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規模的社會運動一旦發生,無論結果是成是敗,必然會從下而上地為社會以至政府帶來深遠的和根本的改變。

本文見報之時,規模最小的銅鑼灣佔領區應也完成清場。雖然雨傘運動看來已曲終人散,但很多人意識到一切是未完待續,社會狀況表面回復正常,不少人隱然覺得香港已變得很不一樣。很多評論探討雨傘運動的成敗,若然以它本身的目標和結果來說,無疑是失敗的,因為當中的訴求無一達成,但社會運動終要失敗,似乎是常態。

儘管提到公民抗命時,不少人總會舉出印度甘地的「獨立運動」、美國馬丁路德.金的「黑人民權運動」,甚至是中國的「五四運動」等成功例子;香港也曾嘗過社會運動帶來的成果,就是2003年的七一大遊行令特區政府擱置第23條立法。不過,如果看清現實,這些成功故事,都是多不勝數的失敗經驗中的罕有結晶。

因此很多人評價社會運動,往往不是單憑其目標和結果這個甚至是次要的切入點而是看其象徵的意義和產生的影響。如果說十一年前的七一大遊行是一次覺醒,那麼今年的雨傘運動則是一次蛻變。

市民從以往那種被帶領的、短暫的和單一的(例如遊行就是遊行,不會有其他活動同時發生)模式,進化成自發的、持久的和多樣的(例如佔領的同時,有人在獅子山上掛直幅等等)模式。最值得注意的,是市民對社會運動的態度。

一般來說,由於社會運動提倡的理念前,往往會動搖當時社會的既定價值、制度或利益,故通常只會得到少數人支持,而包含違法元素的公民抗命,爭議更大,支持的人更少。雨傘運動則擺脫這個常態,不少民調顯示,運動的起至中期,支持者佔多數甚至過半數,證明運動本身提倡的理念並非前得令人難以接受(其實「我要真普選」只是一個老議題),更符合社會普遍的價值、制度和利益。可以預見,公民抗命在未來的政治和社會運動中,將會發生得更頻密,發揮的影響亦更大。

輿論認為泛民政黨在今次運動中喪失一向的主導地位。其實這是正常不過的。環顧世界各地的社會運動,絕大部分都不是由政黨發起的,政黨反而只扮演支援角色(台灣的「太陽花學運」是最新的例子,它不是由民進黨發起的)。這或許能夠論證由建制派政治組織搞的運動,不論簽名運動還是大遊行,為何總是欠缺認受性。引爆今次運動的中央和特區政府以至建制派,非但無意解決問題,這兩天甚至把事情歸咎於市民不認識《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說未來要對香港市民「再啟蒙」。筆者希望這些只是一些門面說話,否則若然這是中央對運動的定調和善後的方針,那麼他們將會製造一場更大的政治風波。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

郭榮鏗

          
           



文章編號: 20141216530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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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報 | 2014-12-16
報章 | P08 | 新聞
雙學料明年再有佔領 梁振英:不能只講民主 不講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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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佔領運動結束,雙學預料明年會再有佔領行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指,京官「由上而下」管治思維不適合新世代。特首梁振英強調不能只講民主、不講法治,否則只是無政府狀態。

  梁振英指,佔領歷時兩個多月,香港社會最大損失是「小部分人對法治的破壞」,佔領結束後市民需反思香港應追求怎樣的民主,他認為應是「法治民主」。

梁:大部分人不想見香港亂

  梁指不能只講民主、不講法治,否則將成為無政府狀態,又強調大部分港人不想見到香港亂。他出席活動時稱,會協助年輕人建立正確人生觀、國家觀和世界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說,民情報告工作進入尾聲,會在適當時提交中央。

  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均認為,明年會再有佔領行動,黃認為未來行動會是機動性。周形容今次運動「波瀾壯闊」,未勝利但亦沒有失敗,將來的抗爭會愈來愈多,認為年輕一代與國家疏離,是因為中央將他們排除在外。

周永康:將來抗爭愈來愈多

  戴耀廷指對佔領無流血收場鬆一口氣,相信雨傘運動會繼續。他批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日前指要推一國兩制「再啟蒙」,說法傲慢,這種由上而下想法不符合新世代發展,中央需回應港人訴求令人心回歸。

黃之鋒岑敖暉 涉阻禁令下月再審

  旺角禁制令執行期間,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32人涉刑事藐視法庭,案件昨在高院聆訊,法官接納律政司申請,押後至下月八日。

  另外,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成員入稟控告佔中三子、學聯秘書長周永康等人申索損失,其中五人提出終止申索,餘下四宗案件押後至下月五日,與其他同類案件一併處理。

          
          



文章編號: 20141216531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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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 2014-12-16
報章 | A13 | 大公評論 | 反思佔中 | By 梁美芬
「佔中」踐踏法治流毒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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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上周三展開金鐘清場行動,夏道晚上恢復通車,銅鑼灣和立法會示威區亦相繼清場,持續逾兩個月的「佔領中環」行動總算告一段落。香港看似回復正常,但整個佔領行動對香港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卻不容忽視。香港長久以來珍而重之的法治精神,更加遭到重挫。

「佔中」顯示民粹民主

20131月,戴耀廷撰文,公然鼓吹巿民違法佔領中環主要交通幹道,癱瘓香港的經濟金融中心,聲言要癱瘓警隊,迫使中央政府接納他們的「真普選方案」,更將行動美名為「愛與和平」、「公民抗命」。此文一出,我已不斷撰文,甚至同場辯論去勸戒戴耀廷,希望他懸崖勒馬,不要用激進行動破壞了香港政改進程。

面對破壞法治的質疑,戴耀廷常辯稱「有法必依」是「低層次的法治」,透過公民抗命做到「以法達義」是「高層次的法治」。法治當然不限於守法,但守法卻是法治必然的基礎,如果有法不依,法治精神根本不可能建立起來。香港一向以法治馳名於國際,香港有健全的法制,香港並不是第三世界國家的專制社會,我們以法治和自由見稱。香港沿用的法律是值得遵守的,而遵守及尊重香港的法庭決定更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20135月,黃毓民、陳偉業被判2011年「七一遊行」非法集結罪成,庭審法官的判詞對法治的一番論述,十分有參考價值。法官指出「任何破壞法治的做法是絕不可取的,以激烈的行為不和平、不合法的示威,都會對法治造成危機……無論任何法律,即使你有強烈意見,除非被法院頒令有違《基本法》或《人權法》,否則都要遵守……無論政治理念是什麼,沒有人可凌駕法律,否則作為香港核心價值的法治精神就無從說起。」

臨近清場的日子, 「佔中三子」、泛民立法會議員打算自首、靜坐待捕的新聞鬧得熱烘烘,戴耀廷詭辯稱「犯法後自首,再被捕」就是「完成法治」。這個「完成法治」的理論實在是可圈可點,相信作奸犯科,打家劫舍的人,一定會最喜歡戴耀廷的法治觀。戴耀廷為求達到政治目的,如此歪曲法治實在令人悲痛,試問,一個殺人犯行兇之後,向警方自首,他可否說自己「完成法治」呢?

香港實行普通法,特別強調程序公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窮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與政府打官司,以彰顯不論貧富,人人都可以享有司法公義。法律是讓人與人之間,政府與人民之間發生矛盾時,可以和平解決紛爭。一個法治社會最重要是人們對法律的尊重,所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論刑事或民事上的法律,都應同樣受到人民的尊重。一份合同的條款、過馬路的交通規則、不應隨便拋垃圾、吐痰、在地鐵內不應飲食喧嘩、不應破壞地鐵車票等規則都應受到尊重。只有這樣,別人才放心在香港投資、買賣,來港生活。

「無法治社會好恐怖」

今天,支持「佔中」的人,包括一些學者,都將政治目的與法治精神混為一談,企圖發放一個錯誤的訊息:沒有「佔中」所講的政治制度,香港人就不須要遵守香港的法律,特別是一些「只是」保護別人日常生活及生計的法律。例如公共秩序變成不重要,不需要被尊重。因此,佔領馬路,透過聚集群眾「鳩嗚」騷擾別人生意等,變成可輕視的法律不用遵守,甚至連經過司法程式的法庭命令也不需要尊重,並美其名為「以法達義」,簡直令人髮指!

今天這些人已令到很多店舖見到「客人」不敢開舖,見到群眾就發噩夢,小業主不敢隨便租屋給「陌生人」……人與人之間已失去基本的信任,失去原來尊重社會契約的精神,甚至連香港人一向尊重的合約精神(包括租約等)也毀於一旦。一些人隨便用「以法達義」就可以不交租、不交稅、不尊重法庭禁制令。這種行徑不是破壞香港的法治精神,是什麼?再這樣下去,香港會變成一個很恐怖的社會。就算爭取到一個民主的空殼也沒意義了。因為大家根本不想在這個社會生活,裡面住一批隨便喊些政治口號就可為所欲為的租霸、路霸、店霸。香港的文明到了哪裡去?

若現時香港民不聊生,八國聯軍到處搶掠,戰火連天,那可能值得大家重新考慮是否將香港的一切打碎,重新再來。但香港並不是這樣的一個社會,即使我們的國家也是在不斷向上的階段。好不容易從赤貧中,透過三十年的努力走到今天。人們不用捱餓,在國際上站得住腳。香港有今天也是經過很多代人的努力,一步一步走過來,不斷完善。我們的經濟及法律制度有其出色及值得我們驕傲的優勢。即使我們的政治制度,因為百多年來殖民地體制,並不如人們要求那麼理想。但在回歸後亦不斷改進,穩步向前。有人不滿現狀,要求一步到位,達至他們口中的民主,不惜在過程中將香港最大的優勢破壞,並赤裸裸向香港人展示了「民主可以如此恐怖」,即任何人打民主旗號,就可以「做乜都得」。

只要最後自首,就變成了偉大,那是何等嚇人的歪理!一個社會政制儘管稍為保守,但若有堅實的法治,人民仍可生活得很快樂安心。但若相反,虛有民主制度,而沒有法治社會,經濟必然下滑,治安必然嚇人,甚至內戰連連,人們生活在惶恐之中。菲律賓、印度和一些中東國家便是典型例子。香港必須一步一步行政改路,處理好與中央的關係,珍惜我們所擁有的,再穩步向前,留下一個優質、講文明、講法治的社會,方能向上幾代人、這一代人和下一代人負責。

為香港,大家可否回復理性,重回法治的正軌,保住香港的繁榮穩定,在不同中尋找一條新出路!作者同時為香港城巿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

          
          



文章編號: 20141216530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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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 2014-12-15
報章 | A01 | 要聞 | 頭條
佔中潰敗 正本清源 張榮順:一國兩制再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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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旺角、金鐘相繼成功清場之後,警方今日將部署800名警力,對銅鑼灣佔領區作最後一擊,徹底結束持續兩個多月的佔領行動。「後佔中時代」香港何去何從成為各界最關注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圖)昨日在深圳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年會時明確指出,未來需要在港澳社會樹立國家民族觀念,需要形成對中央政府和國家發展道路的認同,凝聚發展共識,以及進行「一國兩制」的再啟蒙。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則指出,不同政見的人都應深刻反思「佔中」,汲取教訓。

  大公報記者黃仰鵬文軒

  持續兩個半月的「佔中」今將以徹底潰敗告終。適逢全國港澳研究會2014年年會昨日在深圳舉行,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香港中聯辦法律部副部長劉春華以及香港和內地多位學者出席。「佔中」及「後佔中時代」的形勢成為會議的焦點。

  張榮順表示,香港回歸祖國已有17年,而「一國兩制」的實踐,從提出到現在已有30多年時間。他認為,當前對「一國兩制」的認識應當正本清源,同時做好三項基本工作。

  一是在港澳社會樹立國家民族觀念。張榮順說,香港回歸以後,廣大香港居民和內地居民一樣,共同生活在一個國家之中,構成一個命運共同體,是基本事實。

  然而,在香港社會,確實是有一些人到現在還找不到國家的感覺,不知身在何方。因此,如何在港澳社會建立國家民族觀念,尤其是對國家的認可,對中央政府和國家發展道路的認可,十分重要。

  二是應在港澳社會進行「一國兩制」的再啟蒙。他稱,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有一個深刻的觀察,在香港社會的西方勢力,雖然不能奪得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權,但他們對基本法的另類詮釋頗為奏效,使得香港社會一些人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認識上,跟內地有?不同,甚至截然不同的認識。他續稱,在有關「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基本內容問題上,出現這種截然不同的認識,這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視,而最根本的出路,就是進行「一國兩制」的再啟蒙,將「一國兩制」方針政策,以及基本法是如何規定的講清楚、弄明白。

  三是要在港澳社會凝聚發展共識。「以前講『一國兩制』主要講保持不變,而這一點經過17年後,現在的問題已不僅是說保持的問題,保持沒有問題,保持不變也沒有問題,但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發展的問題。」張榮順表示,推動港澳社會進一步向前發展,為廣大香港居民提供更加明確的、看得見的奮鬥目標,這主要靠港澳社會,大家應當有一個對未來發展的大討論,凝聚共識,提出目標,將「一國兩制」偉大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袁國強認同張榮順倡議

  對於張榮順提出「一國兩制」再啟蒙的問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認為,日後無論是政改或涉及基本法的工作,有必要就基本法多溝通、多了解。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副主席李慧?亦稱,加強推廣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教育有其迫切性。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也認為,張榮順的講法非常值得參考。

  此外,對於「佔中」後香港未來路向的問題,陳佐洱指出,怎樣在香港特區維護和保持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怎樣保持香港繁榮穩定,需要一個反思,要好好共同謀劃,依法治港。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 「佔領行動」雖然結束,但不代表香港從此天下太平,未來仍會出現不同形式的抗爭行動。

  他指出,香港政治的膠?或僵持局面不會在短期內打破,往後的發展不在於香港內部的變化,反而中央對港政策更為關鍵,相信中央可能要重新檢討對港政策。

  中聯辦法律部副部長劉春華指出,港版「顏色革命」通過「佔中」試水,香港法治核心價值面臨空前挑戰,要重建香港市民法治信心,重建遵循法治的形象,尚有待時日。

  

          
          



文章編號: 20141215530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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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文匯報 | 2014-12-15
報章 | A06 | 重要新聞
袁國強:增溝通「識法」減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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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昨日在深圳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年會發言時表示,未來研究如何在港澳社會樹立國家民族觀念,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表示,不少人就政改諮詢提出違反香港基本法原意的意見,反映社會對香港基本法理解存在差異,認為今後要多溝通了解減少爭議。此外,袁國強也強調,他作為律政司司長處理「佔領」個案符合法律和程序要求,不存在外界所指的有利益衝突。

袁國強昨日出席一公開場合後向傳媒表示,在整個政改諮詢過程中,發現很多人對香港基本法有很多不同看法,有些看法甚至明顯違反香港基本法原意。因此,無論在政改方面的工作,或其他涉及香港基本法的問題,都有必要在香港基本法上進行多溝通、多了解。他希望社會對香港基本法有共識,從而減低政改或其他議題的爭議。

辦「佔」案只視違法無利益衝突

另一方面,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日前指,袁國強處理與「佔領」有關的案件有利益衝突,應全部避嫌授權他人處理。被問到應否負責包括所謂「自首」在內「佔領」個案,以免利益衝突,袁國強回應指,不論「佔領」行動或其他相關活動,在法律程序上說,都涉及一些社會秩序的活動。處理社會秩序而衍生的刑事罪案,特區政府宗旨一向是不會考慮其背後的政治理念,而是視乎該活動有否違反香港法例,以及是否在《檢控守則》的條文下,符合社會公眾利益。故此,在處理「佔領」個案這個事情上,他看不到有任何衝突。



          
          



文章編號: 20141215005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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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 | 2014-12-15
報章 | A04 | 要聞 | 反駁京官
周永康:高官才要再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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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指未來要在港澳社會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社會各界有不同的解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認為,港人有必要多了解《基本法》,減低就政改或其他議題的爭議;但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則表明,現時應由香港人反過來「再啟蒙」一眾高官。

袁國強昨日回應張榮順的言論時表示,在政改諮詢過程中,發現有些人的看法明顯違反《基本法》原意,相信往後不論是政改或其他涉及《基本法》的問題,都有必要就《基本法》多溝通多了解。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亦認為建議值得參考,指不會有人認為所有香港人都完全認識《基本法》。而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李慧則認為,佔領期間有人提出「香港自決」等口號,反映部份人對一國兩制有誤解,認為非所有市民或學生都有仔細閱讀《基本法》,或理解其背後的理念,故有迫切需要加強推廣《基本法》。

學者料政改凶多吉少

不過,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反指,香港人毋須再受啟蒙,現時應由港人啟蒙一眾高官。周永康指出,學生對與政府對話持開放態度,但表明若政府仍在人大框架下談普選,對話不會有任何成果,學聯會繼續杯葛諮詢。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就直言,對張榮順的言論不明所以。

另外,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分析,中央對港澳、甚至全國政策正全面收緊,一國兩制「再啟蒙」只是其中一步。他反問,當中央在集權時,還會放權讓香港有真普選嗎?他認為,佔中只是「小氣候」,國內的政局才是「大氣候」,政改大多凶多吉少。但他指出,「個人高度集權的結果,就是為國家民族帶來重大傷害」,認為收緊政策或會適得其反。新報記者



          
          



文章編號: 20141215530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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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新報 | 2014-12-15
報章 | A04 | 要聞 | 社評
一國兩制再啟蒙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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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特首普選問題衍生「佔領運動」,再引發一國兩制問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在深圳表示要研究如何在港澳社會,樹立國家民族觀念,應研究在港澳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

「啟蒙」照辭書解釋,是開導蒙昧,使之明白事理;而一國兩制長期以來爭拗不斷,離不開是一國大、還是兩制大?在學聯及泛民等反對派眼中,北京只有「一國本位」,他們則認為要堅持「兩制」先行。

港人國家觀念薄弱

香港人過往在英國殖民統治下,國家觀念薄弱,是不容否認的事實,回歸後,這現象並沒有改變。近年年輕一代對政治熱衷,多半是受到泛民政客及親西方學者所影響,他們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另類解釋,是港人治港中央不應干預,在社會頗有市場。在先入為主下,這些言論獲得年輕人的支持,於是「香港自決」在「佔領期間」成為示威者口號。

但香港的小憲法《基本法》,相信不少「佔領運動」的示威者,連薄薄100頁的《基本法》亦沒有看過;但北京的學者,則嚴肅地研究《基本法》,彼此觀點不同是可以理解。

在中央看起來,先有一國才有兩制,但此間泛民政客及部份人士,對中共並不認同,某些人更不斷宣揚「民主抗共」,他們強調「兩制」更甚於一國,積聚下來就成為摩擦的原因。

本來回歸後若一直有中國歷史可讀,是樹立國家民族觀念的最好教育,但為了避諱六四這段歷史,有人停了中史,代之以「通識科」,結果弄至只有「本土意識」。

再搞國民教育不易

不少90後常說今天與過往不同,這就是沒有讀過歷史,香港雖然華人居多,但在中、英談判前,英國並不信華人,警務處長、保安司等很多重要職位,過往不容華人出任,華人只是二等公民,香港要交還中國,英國人才培植他們「信任的華人」,沒有主權移交,不會有改變,說「舊日好」,是人云亦云。

放棄中史的影響,政府試圖用「國民教育」來補救、來提倡愛國,但太過「露骨」招來反對派抨擊為「洗腦」,引發萬計人士示威,結果難以成為必修科,若然要再搞「國民教育」不易實行。

社會早前已有聲音,要重開中史,亦有建制人士提議開設《基本法》教育,因為過往沒有這方面的科目,港人大多一知半解,究竟《基本法》對特首選舉是如何安排,不妨多作辯論。

不過,香港在「佔領運動」後,社會裂痕難以彌補,對抗持續,任何舉措不容易展開,必須有時間。



          
          



文章編號: 20141215530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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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都市日報 | 2014-12-15
報章 | P06 | 新聞 | 一國兩制
京官訓港人要「再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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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兩個多月的「佔領行動」暫告落幕,前港澳辦副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認為,「佔中」後香港,應深刻反省,汲取教訓。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則認為,港澳社會有人「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應就一國兩制「再啟蒙」。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反駁指,要受啟蒙的應是中央,而非港人。

全國港澳研究會昨在深圳召開年會,曾形容提委會制度是塊美玉的張榮順表示,港澳回歸中國十多年,但仍有人「現在還找不到國家的感覺,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故要研究如何建立港澳市民對國家及中央政府的認同。

張榮順又說,反對派雖然不能奪得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權,但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另類詮釋頗為奏效,令香港社會部分人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跟內地的看法完全不同,認為問題不能忽視,「根本的出路就是進行一國兩制的『再啟蒙』,把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基本法》到底怎麼規定,講清楚,弄明白。」

學聯反指中央要「再啟蒙」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反駁張榮順的「再啟蒙論」,指香港人已經啟蒙,毋須再啟蒙,反而是中央應接受香港人啟蒙,「高官繼續期望一國本位態度,同意識去管治香港地方,必然係引火自焚。」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表示,不清楚張榮順所說的「再啟蒙」是甚麼意思,強調若中央繼續打壓,只會令香港人更抗拒。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張榮順作為《基本法》的專家,提出的意見值得參考。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政改諮詢的過程中,發現很多人對《基本法》有很多不同的看法,認為有需要多作溝通,讓市民多了解《基本法》。

啟蒙泛指傳授基礎或入門知識。歐洲於1718世紀曾出現啟蒙運動,提倡思想自由、個性發展等。

          
          



文章編號: 2014121553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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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大公報 | 2014-12-15
報章 | A07 | 大公評論 | 反思佔中 | By 崔寧
「佔中」破壞「一國兩制」必然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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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今日將對位於銅鑼灣怡和街的佔領區清場,加上立法會外示威區附近的社會秩序亦將很快恢復,「佔中」這個以街頭對抗形式出現的港版顏色革命,終以失敗告終,畫上句號,成為歷史垃圾。

「佔中」落花流水的結局,顯示了法制的威嚴和神聖不可侵犯,彰顯了「一國兩制」強大的生命力。事實證明, 「一國兩制」是香港建設發展和穩定繁榮的指南針,偏離這個方向,就會遭遇挫折甚至災難,不要說政制發展難以向前邁步,就是已經取得的社會發展成果也會喪失。這是令香港付出了高昂代價的深刻教訓,不能不汲取。

昨日,全國港澳研究會在深圳舉行年會,時間安排和地點選擇都具有深刻涵意。會長陳佐洱呼籲港人在佔領行動後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訓。他表示「佔領行動後需要反思香港特區如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如何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然後按照中國憲法及基本法,共同謀劃依法治港」。「佔中」給香港社會造成的有形無形傷害是巨大的,涉及社會各個層面。深刻反思並汲取教訓,這是亡羊補牢,是必要的,不可或缺。

歷時兩個多月的「佔中」,以破壞法制為手段,將警方擺到對立面,在「真普選」幌子下,欲達到削弱甚至擺脫中央管制權的政治目的。這種企圖迎合了一些政黨社團和社會人士的需要,也蒙蔽了少數市民尤其是青年學生。

然而, 「佔中」得以興風作浪,從一個理論論述逐步演化為一群政客的具體行動,並受到外國反華反共勢力青睞與支持,給香港社會循序漸進的政改進程和經濟民生以至法治造成如此巨大傷害,並非偶然,有其存在、滋生及蔓延的土壤。這些因素,部分是港英統治舊時代的遺留,部分則是回歸後在一些港人心中未能樹立國家觀念、民族意識以及對中央政策缺乏正確理解、出現偏差造成的。「佔中」正是利用了這些消極因素,得以呈一時瘋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提出要「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其意正在於此。

「佔中」的一個要害之處,在於企圖削弱甚至擺脫中央政府的管制權利。所謂「公民抗命」,說穿了就是要挑戰中央管制權,也就是「佔中」行動中提出的所謂「香港自決」。要求「撤回人大決定」,是對全國人大依法對香港特首普選作出框架決定的挑戰,更是對憲法確定的國家體制的挑戰,旨在否定中央對香港全面管制權。

「一國兩制」的根本在於「一國」,這是「兩制」的前提和保證。香港是法治健全的社會, 「一國兩制」方針所體現的中央政府對香港管制權力,是依據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下來的。相關法律制度的宗旨之一,就是要確保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不受侵犯,確保香港憲制地位不被改變,並在此基礎上延續現有社會制度,保持穩定繁榮局面。香港的憲制地位決定了香港必須接受中央有效管制, 「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其權力來源於中央政府。

如何準確理解「一國兩制」、維護中央對香港的有效管制,是「佔中」後必須認真面對的一個嚴肅課題。「佔中」從醞釀到實施,經過了近二年的時間,期間組織者不斷製造輿論並進行公開造勢活動,包括三次「商討日」、深入社區的「毅行」、以各種研討會形式宣講「佔中」理念。戴耀廷等不僅在大學校園鼓動,還竄到中學校園進行煽動欺騙中學生加入違法的「佔中」。反對派政黨為此總動員,外部勢力更伺機插手,提供資金、物資、經驗及道義上的支援。這就令「佔中」得以劫持罷課學生、製造街頭混亂並長期佔領金鐘、旺角及銅鑼灣等重要區域路段。

「佔中」以「公民抗命」為幌子,用「真普選」作招徠,實際上其對抗中央,欲削弱和擺脫中央管制權的真實目的,從一開始就顯露出來了,但是善良的人們無可奈何,眼巴巴地見這隻惡獸逐漸肥大併吞食香港社會的成果。若香港能夠像澳門一樣,在回歸後不久通過本地立法程序將基本法23條規定的內容變成法律,相信對減輕「佔中」的衝擊,減少其造成的傷害會有重要作用。

2003年,正是由於反對派政黨和一些人歪曲和誤導,致使23條立法程序被迫終止。而當年最活躍的那些身影,人們在「佔中」現場都不難見到。23條立法受挫的本身,不僅使涉及國家安全的立法條文不能在立法會通過,今天看來,更是基本法不能受到尊重和中央政府管制權受到挑戰的嚴重事件。造成的損失,在「佔中」失敗後的今天,應當說是有形的、可見的。

國民教育亦是深刻教訓之一。香港回歸前,許多機構和團體就已經蓬勃展開並積累了相當多的經驗。這個在小一至中六設立的學科,旨在透過持續學習,使學生對國家快速發展引以自豪,並建立國民身份認同。然而,政府將此課程列為必修科的努力,卻在2012年由於遭受反對派政黨的抵制,被迫擱置了。政府未能名正言順地推行國民教育,令年輕一代對國家的認識有所欠缺,存在偏見,後果是難以想像的。

「佔中」破壞「一國兩制」注定了失敗命運, 「佔中」表現出的街頭對抗形式基本結束了,但是這並不意味香港政壇將會風平浪靜。故此,社會秩序恢復後,修復法治基石、推動政改諮詢、徹底治愈「佔中」的創傷,就成為當務之急,而這一切的成敗,取決於香港社會對「一國兩制」的準確理解和認知,在於中央和特區政府能夠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



          
           



文章編號: 20141215530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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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 | 2014-12-15
報章 | A03 | 重要新聞
陳佐洱:英對「一國兩制」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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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佔中」行動告一段落,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昨日強調,經歷「佔中」後,香港社會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訓,確保按照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依法治港,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他又認為,中英聯合聲明已順利完成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的主題,英國對「一國兩制」沒有監督權,英國國會議員藉聯合聲明到港調查香港情況是干涉中國內政。

  陳佐洱昨日在深圳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年會後指出,香港社會需要深刻反思,汲取「佔中」教訓,這是無論持甚麼政治觀點的市民的共識。對於怎樣在香港特區維護和保持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也需反思共同謀劃,依法治港。他強調,依法治港要遵循的大法就是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被問到「佔領」行動後,中央會否收緊對港政策,陳佐洱重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都是基本國策,不會改變。

  和平談判解歷史遺留爭端

  對於近期有英國國會議員提出要到香港調查聯合聲明落實情況和香港民主發展,曾任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的陳佐洱嚴正指出,這是干涉中國的內政,根據中英聯合聲明,香港實施「一國兩制」,英國沒有監督權。他說,聯合聲明的主題就是1997630日英國把香港完整交還給中國,同年71日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這個主題早已順利完成。不過,他認為,當今國際上還有很多歷史遺留爭端,通過流血戰爭仍然未能解決,聯合聲明正是一個用和平談判和合作的方式,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國際爭端的範例,聯合聲明的意義還有強大生命力。

  另一方面,國家主席習近平早前指出,要把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作為緊迫任務切實做好。陳佐洱在年會總結致辭時表示,全國港澳研究會研究的議題新穎,是各成員的研究動力。他強調,「一國兩制」是了不起的理論實踐,港澳研究的道路還很廣闊。他勉勵研究會成員出人才,出思想,出成果,為「一國兩制」的一個又一個勝利,做出貢獻。

  

          
          



文章編號: 20141215005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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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
信報財經新聞 | 2014-12-15
報章 | C06 | 副刊專欄 | 此時此刻 | By 劉健威
鹽焗雞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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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有人談烹調鹽焗雞的方法,複雜又費時—— 先用慢火焗,最後用熟油淋…… 試了幾個星期才「大功告成」。

很佩服作者的功夫和毅力,卻不敢苟同。

因為也像其他許多鹽焗雞的食譜一般,在最根本的問題上弄錯了。

傳統鹽焗雞烹法的精髓在哪裏?就是用鹽的熱力,而非其他熱力(明火或電力)將雞焗熟。

正如,一般家庭做白切雞,是用水溫將雞浸熟,而非明火烚熟。

何解?一用明火烚雞,雞肉就會變「老」。

這正是廣東人飲食最精微之處—— 對雞肉既要熟,又要「嫩」,有非常高的要求。傳說,以前順德清暉園考廚師,三道菜之一就是白切雞—— 雞骨要帶血水,但雞肉要熟。假如用明火,恐怕很難控制水溫,將雞弄至恰熟程度。

所以傳統鹽焗雞為何要用鹽,而非明火的熱力將雞焗熟。

除此,都不得其道,是取巧方法。記得唯靈叔叔也寫過,有些人將雞放在瓦中,埋鹽,慢火焗雞,這就是「偷雞」方法之一。

吾家鹽焗雞之法非常簡單—— 雞調味後吊乾,用紗紙包住,水草紮實;然後將鹽炒熱,用熱鹽將雞埋住,焗二十分鐘;之後,將雞拿出來,再炒熱鹽,將雞倒置,再焗二十分鐘。這是大概,鹽的多寡、焗的時間長短也和雞的大小相關。

做鹽焗雞一點都不複雜,最花工夫只是要炒兩次鹽—— 既費氣力和時間,又帶點厭惡性(熱鹽的氣味並不好受);故所有取巧方法,都不外避開炒鹽兩次這程序。

烹鹽焗雞之法五花八門,各施各法,各有所好,好像那位作者提出的烹法,弄出來也未嘗不好吃,這裏是提出鹽焗雞「基本法」,因為這關係到廣東人飲食最精緻的要求,所謂「毋忘初衷」。

其實鹽焗雞不大適宜在食肆中侍客,因為最好弄熟即吃;食肆預先弄好的話,客人點菜時不免要翻熱,那等於又以其他熱力加在雞身上,令其變得「老身」。此所以很少食肆供應炒鹽焗的鹽焗雞。

劉健威



          
          



文章編號: 20141215530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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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
明報 | 2014-12-15
報章 | A04 | 港聞
周永康:應由港人啟蒙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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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指要推行一國兩制「再啟蒙」,形容反對派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另類詮釋」「奏效」,泛民飯盒會召集人、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批評張的言論是要為港人「洗腦」,並公開邀請張榮順到港就此辯論, 「他有沒有想為何會『奏效』?因這從來都是香港人所相信的!」

梁家傑邀張來港辯論

梁家傑說: 「若姬鵬飛(前港澳辦主任)在1990 年這樣講清楚,這位姓張叫榮順的先生在97 7 1 日前這樣說,香港還如是這般過渡嗎?」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憂慮中央將在「雨傘運動」後收緊對港的政策,但表明一定會「喝住大陸」。她認為若中央收緊政策, 只會引起更大的抗爭。學聯秘書長周永康稱,香港人已毋須再受啟蒙,現時應由香港人去啟蒙中央及一眾「冥頑不靈」的高官。他指出,北京仍維持「一國本位」的態度及意識,等同引火自焚。周指學生對與政府對話持開放態度,但若政府依舊在人大的框架下談普選,對話將不會有任何成果,認為港府立場需要有根本性的轉變。

周:表決時不排除佔立會

周永康又批評,政府以27 名泛民議員為游說對象是「錯置」,因為政府應該面向市民。他亦表示,在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時,不排除發起佔領立法會行動,但現時提出則言之尚早。不過,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指張榮順的說話並非新鮮事物,中央在6月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時已提出這觀點,他預料後佔中時期中央會進一步「規範化」與特區政府的關係。

          
          



文章編號: 2014121500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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